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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福安市2014年招聘95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2014-03-12 21:41:50教师99 收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等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学科和要求

今年我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名额为95名,具体学科和要求详见《2014年福安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4年普通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专业、要求详见《2014年福安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

2、招聘条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农村教育教学工作,身体条件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或《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年龄、专业、学历、学历类别、教师资格、面向地区等其他条件均符合《2014年福安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的条件。

三、报名的有关事项

1.网络报名时间、网址:新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8:00(系统开启)—3月23日17:30(系统关闭)。

2.政策咨询服务:网络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咨询地点: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福安市阳头金沙岗64号,福安四中旁)。咨询电话:0593-6381271。

3.笔试考务费标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4.资格初审:由福安市教育局、公务员局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指定专人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应于2014年4月7日8:00(系统开启)-12日17:3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5、注意事项

⑴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核对本岗位的报考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⑵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我市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⑶在福安市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支援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需报考的,单列1名小学教师指标,但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相应专业笔试,经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择优聘用。

⑷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限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共六所,不含分校或办学点)的免费师范生免于考试直接接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参加全省统一笔试,进入面试范围内的以上毕业生免于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聘用。

四、招聘方法

(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应聘者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定于2014年4月13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下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类别参加考试。全省共设9个考区。由设区市自考办负责安排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具备组织考试相关条件的学校作为考试点。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

⑴每个专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⑵若同一专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进入面试范围内的免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聘用,余下的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重新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范围内的免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聘用后,没有余下拟聘指标,按原专业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免面试的对象),作为该专业递补聘用人选。

⑶若网络报名后未参加笔试,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考。

⑷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没有竞争对象的考生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

⑸在福安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⑹进入面试范围内的考生放弃面试所余空额(以面试报名为准)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