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广安市财政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为拓宽选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根据《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人事调配和新进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广委办〔2014
为拓宽选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根据《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人事调配和新进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广委办〔2014〕34号)文件精神,结合编制空缺和启用实际情况,市财政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名额
公开遴选公务员1名。
二、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中省驻市单位)。
(二)遴选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吃苦耐劳、有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在相应岗位上履职;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全日制),经济类专业;
4. 通过公招录用的乡镇公务员或定向考录的公务员应达到公招时确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时间截止2016年7月26日);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 工龄不足两年的或服务期限未满的(时间截止2016年7月26日);
5. 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
6. 特殊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后对工作可能造成影响的;
7.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 日至8月1 日(上午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