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藏拉萨海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拉萨海关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验结构,提高拉萨海关干部队伍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拉萨海关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验结构,提高拉萨海关干部队伍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拉萨海关实际和工作需要,决定在西藏自治区范围内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6年拉萨海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附件,以下简称《遴选计划》)。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计划》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西藏自治区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总书记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勤奋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3.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4.报考缉私警察科员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8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 (即1981年9月8日以后出生)。
5.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此次遴选计划。
6.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8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录用为缉私警察的,除需具备录用为公务员的身体条件外,还应满足录用警察所具备的特殊体检标准和体能测试标准。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其他要求。报考副科级以下职位的,须现任相同职务层次的职务;报考缉私警察职位的,须具备警察身份。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
9.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10.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11.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六)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程序
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审批和办理有关手续。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8日-12日。
2.报名方式和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72号,拉萨海关办公大楼816室。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和所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及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同时须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同底一寸照片3张。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3.资格审查。拉萨海关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报名材料不全的,应就缺失的内容告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逾期未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根据公开择优选拔录用原则,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员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拉萨海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不开考或减少招考计划的职位由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和拉萨海关统一对外公布。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拉萨海关门户网站、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发布。
4.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审查的人员于2016年10月14日到拉萨海关人事教育处领取准考证。
5.此次遴选免收报名费。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由自治区考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为100分。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具体安排为:
10月15日上午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