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温州鹿城区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2016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10家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23名,现将有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10家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23名,现将有
2016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10家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温州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职位有特殊要求除外。
(二)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满3年(含试用期,截止到2016年5月31日),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四)具有职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
(五)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六)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要求。
二、选调单位和具体职位要求
(一)选调单位和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2016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职位的专业审查按《2016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规定执行。
三、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9日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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