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永州市委宣传部选调4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市委宣传部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宣传部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人数
为进一步充实市委宣传部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宣传部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人数
综合文秘人员4名。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作风务实,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正科级(含)以下职务。两年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3、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文史哲大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计算机类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17:30止。
2、报名地点: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市委办公大楼八楼813室)。联系电话:0746-8358833。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①《2016年中共永州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附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本地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字证明和盖章);④党员身份证明;⑤参与起草或公开发表的正式文稿3-5篇(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市委宣传部严格按照公开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笔试。采取申论考试方式,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公开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公开选调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公开选调计划。
2、面试。根据笔试的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予替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主要是进一步核实基本情况,了解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完毕后,考察组对考察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建议。对基本情况不实、资格初审虚假及现实表现不好的对象,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市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根据考察的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和调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不属实的,安排到市委宣传部有关岗位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如不能胜任则退回原单位。
附件:2016年中共永州市委宣传部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永州市委宣传部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