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公开选调5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
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研究,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数量为5名。
岗位分别为:
文字综合科员2名
公路处科员1名
港航处科员1名
计划统计处科员1名
四、选调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已经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31日。其中文字综合科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党政机关办公室(研究室)等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公路处科员岗位、港航处科员岗位、计划统计处科员岗位都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3、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因岗位特殊,公路处科员岗位和港航处科员岗位要求为男性。其他岗位性别不限。
5、文字综合科员岗位专业不限,公路处科员岗位要求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等相关专业,港航处科员岗位要求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等相关专业,计划统计处科员岗位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且有会计证。
6、最低学历要求:本科(学士)。
7、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