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合肥庐江县直机关选调公务员4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庐江县编委研究同意,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
因工作需要,经庐江县编委研究同意,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45名(详见附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选调职位面向省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我省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元月1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任职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16年5月12日在合肥日报、合肥晚报、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庐江县政府网(http://www.lj.gov.cn)、庐江先锋网(http://xf.ahlj.gov.cn)、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jrs.gov.cn)发布选调公告及职位表。整个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有关选调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函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以及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1)现场报名:报名者可携带所需材料到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6号)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2)函件报名:报名者可在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好后和所需材料复印件一并函寄至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并承诺所填项目真实准确,否则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寄给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25日,逾期不予报名(函件报名以函件寄出时间为准)。
(三)考试
考试由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5日上午8:30?10:3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对入围面试的函件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选调名额,在同职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可按规定递补一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
体检人选按选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下同)。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各种原因出现体检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人选,考察时,重点查看个人档案、审核报考资格条件、了解现实表现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的,在同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在同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予以协助,庐江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38098(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庐江县监察局)
附:1、2016年庐江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6年庐江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