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株洲攸县选调乡镇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我县公务员队伍结构改善,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择优选调8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攸县乡镇工作。为确保选调工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我县公务员队伍结构改善,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择优选调8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攸县乡镇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攸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唐卫湘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李子善同志担任,成员由组织、人社、编办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文庭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 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 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范围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登记)的人员。
(二) 报考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原工作单位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2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自愿在攸县工作五年以上,同意五年内不外调。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新录用的在试用期内人员。
2、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立案查处的,受纪律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 发布信息
在株洲人事考试网、攸县公众信息网、攸县电视台发布选调工作信息,并在县人社局醒目处张贴,公布时间不少于七天。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日至6月14日(上午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