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选调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科员)1名。
二、选调的范围
全市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三、资格条件要求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政廉洁,勤奋敬业。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学、汉语言文字学、法律、法学专业、城市规划。
(三)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机关工作,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县级党委组织人社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6、乡镇机关的公务员服务年限未达到政策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名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和地点
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1份。填写好《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6年公开选调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12日(工作日办公时间:8:30-12:00,15:00-18:30)。
报名地点: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科。联系电话:3196277。
五、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市文体广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再面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三)考察。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文体广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市文体广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公示和调动。通过张榜、网络等形式对拟选调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转任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六、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调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报考人员资格,违纪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本次公开选调将电话通知进入各环节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另行通知;
(三)在市级以上核心期刊、报纸、杂志发表的过文章、撰写的调研报告、获得的荣誉证件请报名时附带;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胡可畏、杨华
联系电话:0830-3196277
附件: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6年公开选调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泸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