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司法局2015年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贵阳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贵阳市司法局拟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1. 工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贵阳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贵阳市司法局拟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1. 工作人员(科员)职位1个,从事相关处室业务工作。
2. 工作人员(科员)职位1个,从事相关处室业务工作。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 本市区(市、县)机关及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 本市区(市、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 贵阳高新区、经开区、综保区、航空港经济区、新型社区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4. 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派出机关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市、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新型社区、行政村(居委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省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管理的企业,金融总部机关除外)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及以上学位。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的。
6.尚在试用期内的。
7.公开遴选方案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人员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9:00至12月4日17:00。报名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贵阳党建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填写《2015年贵阳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2)报考人员将《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贵阳市司法局的报名邮箱中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同时上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3)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传真至我局政治部,并妥善保管《报名表》待查。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2.资格初审。在48小时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初审,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采取回复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表》的,我局不予进行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邮件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3.准考证打印。12月10日前,我局制作《职位能力测试准考证》发送到报考人员的报名邮箱,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下载打印(A4纸)。
(二)考试
1.职位能力测试
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一般不低于5︰1(最低不得低于2︰1)的比例组织职位能力测试。职位能力测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运用对策性论文和案例分析等主观性试题对应试人员进行测试。职位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职位能力测试时间:12月12日,考试地点见《职位能力测试准考证》。
职位能力测试结束3日内,在“贵阳司法行政网”站公布笔试成绩(http://www.gysf.gov.cn/)。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我局组织。依据职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拟遴选人数一般为5︰1(最低不得低于2︰1)的比例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对照报考职位遴选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派出机关的报考人员,需由具有人事主管权限的部门出具)等证明材料,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按规定时间到我局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按职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地点:贵阳市司法局政治部
资格复审时间:12月17日-18日(上午9:00-下午17:00)
3. 面试
我局于面试前在“贵阳司法行政网”站发布面试公告(http://www.gysf.gov.cn/)。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准考证领取、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按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我局在“贵阳司法行政网”站公布总成绩(http://www.gysf.gov.cn/)。
(三)考察测评
1.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测评对象。考察测评对象应多于遴选职位计划数。我局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登记备案)情况和在编在岗情况。同一职位人选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由同一个考察组负责考察。
2.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为工作情况测评和“德”的情况测评,测评范围为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同志等人员。
(四)公示与试用
我局根据考察和综合测评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局党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分别在我局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五)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
试用期满,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二次开发”工作
我局在核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结束后一年内,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对报考本部门职位进入考察却因受职位计划限制未被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的人员进行“二次开发”。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贵阳市司法局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石光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保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
赵 称(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莫 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兆湖(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
李 洁(市司法局副局长)
徐孝国(市司法局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负责公开遴选笔试、面试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此项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政治部联系人:孙世凤、杨 娟
联系电话(报名表传真):87989440
报名邮箱:gyssfjzzb@163.com
监督电话:87983993
贵阳市司法局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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