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2015年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加强规划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纳优秀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拟
2015年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加强规划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纳优秀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按照公开报名,统一测试、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二、选调职位、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职位
主任科员以下职位2名。
(二)遴选范围
重庆市各区县党政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已经登记备案的现任主任科员以下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规划及相关专业(如,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建筑学、交通工程、测绘工程、测量工程等)。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5年11月30日)。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等次以上。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法
采取专业测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确定选调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0日——12月11日。
2.报名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西门路190号(江津区国土房管所15楼),江津区规划局办公室。
联系人:罗远鹏、张 维,联系电话:47550561。
3.报名要件:
(1)填报信息。准确填写《江津区规划局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贴上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2吋照片。
(2)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审验后退还)。
(3)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区规划局办公室负责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调资格。
(三)规划业务测试
1.测试地点:江津区规划局。
2.测试内容:业务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参加测试人员按照江津区规划局指定资料和内容进行测试。具体要求届时予以明确。
(四)面试
1.面试时间:业务能力测试结束以后即进行面试。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查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满分100分。根据测试和面试两项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按照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若有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者,其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计划1:1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考察
由江津区规划局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有无重大疾病史等进行审查和考察。经考察后由区规划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选调人员。
(七)公示
对确定的选调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调人员,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九)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区规划局党组研究决定,选调工作咨询电话:023-47550561。
2.本次选调在中共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中共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局纪检组举报。举报电话:023-47550523。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局
2015年12月1日
附: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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