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合肥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2015年合肥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人社部发〔2011〕14号),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合肥市决定面向全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人社部发〔2011〕14号),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合肥市决定面向全国
2015年合肥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人社部发〔2011〕14号),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合肥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市发改委投资项目审核高级主管1名;
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系统高级主管1名;
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高级主管1名;
市旅游局旅游发展规划高级主管1名。
《2015年合肥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及《2015年合肥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等可通过合肥先锋网(http://www.hfxf.gov.cn)、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hhfld.gov.cn)、合肥市公务员局网(http://gwyj.hefei.gov.cn)、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rc.net)和各招聘机关官方网站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应聘者应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2015年合肥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与应聘机关公务员存在应予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和体检、公示和审批、办理聘任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8日8:00至12月31日17:30。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明材料;
(2)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
(3)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5)《2015年合肥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表》2份,应聘者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聘任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
报名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复印留存个人所需材料。
3.报名方式:
应聘者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聘任职位。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的人员,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应于2015年12月31日17:30前,将上述材料邮寄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至招聘机关。
(1)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www.hfdpc.gov.cn
咨询电话:(0551)63538423 联系人:牛倚林
电子邮箱:hf3538423@163.com 邮 编:230071
通讯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大楼A座2322室
(2)合肥市公安局 http://hf.ahga.gov.cn
咨询电话:(0551)62928507 联系人:洪冰冰
(0551)62695812 联系人:朱 莉
电子邮箱:icebingzi@sohu.com 邮 编:230001
通讯地址:合肥市寿春路290号1515室
(3)合肥市审计局 http://sjj.hefei.gov.cn
咨询电话:(0551)63537833 联系人:韩 苹
电子邮箱:hanping@hefei.gov.cn 邮 编:230071
通讯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大楼A座719室
(4)合肥市旅游局 http://zw.hfly.gov.cn
咨询电话:(0551)63537736 联系人:赵 敏
电子邮箱:thzh538@sina.com 邮 编:230071
通讯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三区A座404室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机关依据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行。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合肥先锋网、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合肥市公务员局网等网站公布。
(三)考试测评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等于或超过5:1比例的职位,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不足5:1比例的,采取直接选聘的方式进行。
1.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3个环节。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胜任招聘职位应具有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重点考察应聘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为3:1(若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分数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3)综合评价
各招聘机关根据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履历和业绩等,组织专家测评小组对应聘者进行综合量化评价,满分为100分。
考试测评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3:3:4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测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和考试测评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直接选聘
直接选聘分为面试和综合评价2个环节。面试和综合评价的内容、组织方式与公开招聘相同。
按照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测评总成绩。
专家测评小组认为应聘者均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由招聘机关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和审批
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聘任机关党委(党组)讨论提出拟聘任人员。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对拟聘任人员,分别在合肥先锋网、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合肥市公务员局网和招聘机关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因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资格等空缺出的名额,可由招聘机关根据同职位应聘者考试测评总成绩,按排名顺序,提出递补建议,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六)办理聘任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聘任人员与招聘机关签订聘任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职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聘任合同期限为3年,聘期满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试用期为3个月(计入合同期),试用期内经考核聘任人员不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聘任合同,并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公务员局统筹协调,各招聘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551)63536506。
附件:1. 2015年合肥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表
2. 2015年合肥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公务员局
2015年12月17日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公务员局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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