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遴选公务员第二次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在全州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到州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在全州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到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公开遴选1个岗位工作人员,即办公室财务人员1名。
三、公开遴选的范围
全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农场)机关和州级机关在职公务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遴选人员职务仅限于科员及以下,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8.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操作,财务专业工作能力强的优先;
9.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遴选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纳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西双版纳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欺瞒组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从事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遴选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咨询电话:0691—2122591(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秘书科)
监督电话:0691—2146837(第三纪工委)
附件:西双版纳州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