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情
湖北省省情
一、概况
湖北省简称鄂。位于长江中游、洞庭湖之北,春秋战国时为楚国地,宋时为荆湖北路,元属湖南江北行省,清置湖北省。湖北省现有12个省辖市、1个自治州、38个市辖区、24个县级市(其中3个直管市)、37个县、2个自治县、1个林区。全省面积18万多平方千米。省会武汉。
二、自然地理
1.地理概况
湖北省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部,简称鄂。地跨东经108°21′42″~116°07′50″、北纬29°01′53″~33°6′47″。东邻安徽,南界江西、湖南,西连重庆,西北与陕西接壤,北与河南毗邻。东西长约740公里,南北宽约470公里。全省国土总面积18.5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94%。
全省地势大致为东、西、北三面环山,中间低平,略呈向南敞开的不完整盆地。在全省总面积中,山地占56%,丘陵占24%,平原湖区占20%。
山地。全省山地大致分为四大块。西北山地为秦岭东延部分和大巴山的东段。秦岭东延部分称武当山脉,呈北西—南东走向,群山叠嶂,岭脊海拔一般在1000米以上,最高处为武当山天柱峰,海拔1621米。大巴山东段由神农架、荆山、巫山组成,森林茂密,河谷幽深。神农架最高峰为神农顶,海拔3105米,素有“华中第一峰”之称。荆山呈北西—南东走向,其地势向南趋降为海拔250~500米的丘陵地带。巫山地质复杂,水流侵蚀作用强烈,一般相对高度在700~1500米之间,局部达2000余米。长江自西向东横贯其间,形成雄奇壮美的长江三峡,水利资源极其丰富。西南山地为云贵高原的东北延伸部分,主要有大娄山和武陵山,呈北东—南西走向,一般海拔高度700~1000米,最高处狮子垴海拔2152米。东北山地为绵亘于豫、鄂、皖边境的桐柏山、大别山脉,呈北西—南东走向。桐柏山主峰太白顶海拔1140米,大别山主峰天堂寨海拔1729米。东南山地为蜿蜒于湘、鄂、赣边境的幕阜山脉,略呈西南—东北走向,主峰老鸦尖海拔1656米。
丘陵。全省丘陵主要分在两大区域,一为鄂中丘陵,一为鄂东北丘陵。鄂中丘陵包括荆山与大别山之间的江汉河谷丘陵。大洪山与桐柏山之间的水流域丘陵。鄂东北丘陵以低丘为主,地势起伏较小,丘间沟谷开阔,土层较厚,宜农宜林。
平原。省内主要平原为江汉平原和鄂东沿江平原。江汉平原由长江及其支流汉江冲积而成,是比较典型的河积—湖积平原,面积4万多平方公里,整个地势由西北微向东南倾斜,地面平坦,湖泊密布,河网交织。大部分地面海拔20~100米。鄂东沿江平原也是江湖冲积平原,主要分布在嘉鱼至黄梅沿长江一带,为长江中游平原的组成部分。这一带注入长江的支流短小,河口三角洲面积狭窄,加之河间地带河湖交错,夹有残山低丘,因而平原面积收缩,远不及江汉平原坦荡宽阔。
2.河流与湖泊
湖北境内除长江、汉江干流外,省内各级河流河长5公里以上的有4228条,另有中小河流1193条,河流总长5.92万公里,其中河长在100公里以上的河流41条。长江自西向东,流贯省内26个县市,西起巴东县鳊鱼溪河口入境,东至黄梅滨江出境,流程1041公里。境内的长江支流有汉水、沮水、漳水、清江、东荆河、陆水、滠水、倒水、举水、巴水、浠水、富水等。其中汉水为长江中游最大支流,在湖北境内由西北趋东南,流经13个县市,由陕西白河县将军河进入湖北郧西县,至武汉汇入长江,流程858公里。
湖北素有“千湖之省”之称。境内湖泊主要分布在江汉平原上。面积百亩以上的湖泊约800余个,湖泊总面积2983.5平方公里。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湖泊有洪湖、长湖、梁子湖、斧头湖。
3.植物及动物资源
全省自然地理条件优越,海拔高低悬殊,树木垂直分布层次分明,优越的森林植被呈现出普遍性与多样化的特点。全省已发现的木本植物有105科、370属、1300种,其中乔木425种、灌木760种、木质藤本115种。这在全球同一纬度所占比重是最大的。湖北省不仅树种较多,而且起源古老,迄今仍保存有不少珍贵、稀有孑遗植物。除有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树种水杉、珙桐、秃杉外,还有二级保护树种香果树、水青树、连香树、银杏、杜仲、金钱松、鹅掌楸等20种和三级保护树种秦岭冷杉、垂枝云杉、穗花杉、金钱槭、领春木、红豆树、厚朴等21种。藤本植物,种类多而分布广,价值较高的有爬藤榕、苦皮藤、中华猕猴桃、葛藤、括娄等10多种。全省的草本植物有2500种以上,其中已被人们采制供作药材的有500种以上。
湖北在动物地理区划系统中属东泽界、华中区,有陆生脊椎动物562种,其中两栖类45种、鸟类415种、哺乳动物102种。全省被国家列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112种。其中,属一类保护的有金丝猴、白鳍豚、华南虎、白鹳等23种;属二类保护的有江豚、猕猴、金猫、小天鹅、大鲵等89种。全省共有鱼类176种,其中以鲤科鱼类为主,占58%以上,其次为鳅科,占8%左右。全省鱼苗资源丰富,长江干流主要产卵场36处,其中半数以上在湖北境内。
4.矿产资源
湖北省矿产资源丰富,全省已发现矿产136种(不含亚矿种,下同),约占全国已发现矿种数的81%;其中已查明了资源储量的矿产有87种,约占全国已查明资源储量矿产的56%;已发现但尚无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有49种。列入《湖北省矿产储量表》的矿种有80种(石油、天然气、地热、铀、钍、地下水、矿泉水等未列入)。已上《湖北省矿产储量表》矿区956个,矿产地1287处,产地数较多的矿产有:煤、铁、磷、石灰岩、铜、金、硫铁矿、银、矿盐、铌、钽、芒硝、白云岩、粘土、石煤等。1287个矿产地资源储量规模为中、小型的矿产地占90%,大型、特大型的矿产地仅占6.9%。磷、矿盐、芒硝、石膏、铁、铜、金、银、石灰岩等是湖北省具有优势的矿产。化肥用橄榄岩、碘、溴、石榴子石、累脱石粘土、建筑用辉绿岩居全国首位。保有资源储量位于全国前10位的矿产有57种。按2000年底保有矿产资源储量,全国统一计算的矿产资源潜在价值,湖北省为14728亿元,居全国第14位;人均潜在总值2.48万元,居全国第17位。
5.气候特征
湖北地处亚热带,位于典型的季风区内。全省除高山地区外,大部分为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光能充足,热量丰富,无霜期长,降水充沛,雨热同季。全省大部分地区太阳年辐射总量为85~114千卡/厘米2,多年平均实际日照时数为1100~2150小时。其地域分布是鄂东北向鄂西南递减,鄂北、鄂东北最多,为2000~2150小时;鄂西南最少,为1100~1400小时。其季节分布是夏季最多,冬季最少,春秋两季因地而异。全省年平均气温15~17°C,大部分地区冬冷、夏热,春季温度多变,秋季温度下降迅速。一年之中,1月最冷,大部分地区平均气温2~4°C;7月最热,除高山地区外,平均气温27~29°C,极端最高气温可达40°C以上。全省无霜期在230~300天之间,各地平均降水量在800~1600毫米之间。降水地域分布呈由南向北递减趋势,鄂西南最多达1400~1600毫米,鄂西北最少为800~1000毫米。降水量分布有明显的季节变化,一般是夏季最多,冬季最少,全省夏季雨量在300~700毫米之间,冬季雨量在30~190毫米之间。6月中旬至7月中旬雨最多,强度最大,是湖北的梅雨期。
三、经济发展
1.概况
2005年,全省生产总值6484.5亿元,比上年增长11.4%,是1998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其它主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
农业和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粮食生产再获丰收。在“三补一免”惠农政策鼓励下,农民种粮积极性继续高涨。多种经营稳步发展。农民现金收入大幅增加。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099元,比上年增长7.2%。农村消费市场持续趋旺。城乡增幅差距由上年的3.1个百分点缩小到2.6个百分点。
工业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全年全省(下同)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2007.9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列入“三个三工程”的100家重点工业企业全年累计销售收入、利润、上缴税金分别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量的44.5%、67.5%和61.2%,继续支撑全省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大中城市在工业增长中的份额进一步增加。
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834.8亿元,比上年增长20.3%。武汉城市圈建设顺利推进,圈内各城市基础设施、区域市场、产业布局、城乡建设一体化进程加快。县域经济“一主三化”进程加快,扩权强县政策显见成效。开发区清理整顿取得明显成效,土地集约利用和工业化水平提高。
财政金融形势较好,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国企改革完成目标任务,财政四项改革逐步深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投资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口65万人,增加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3%。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6.8万人。社会保险面扩增150万人,缴纳社会保险费175亿元。
2.市场秩序
(1)以保护知识产权为重点,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活动。
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全省共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案件677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3个。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以侵犯绍兴黄酒集团公司、九牧王(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天龙黄鹤楼酒业公司等企业合法权益为重点的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处理了花花公子、梦特娇等涉外知名品牌在湖北省的投诉。
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查处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案件54件,查处药品和医疗服务虚假宣传案件126件,案值757万元。
积极探索电子商务监管,重点打击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项执法活动,检查网站781户,查处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案件13起,有效维护了网络交易安全和公平竞争秩序。
进一步加大对供电、供水、供气、邮政、交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垄断性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案件17件,经营者销售商品时搭售或附加不781合理条件案件6件。
(2)以维权反欺诈为重点,严厉打击商贸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
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重点对以邮购商品为名骗取消费者钱财、以技术转让为名进行合同欺诈、以快速致富为诱饵骗取加盟费、通过发展特种产品种养等订单合同骗取钱财等4类欺诈行为予以治理。清查科技类公司(企业)6373户,接到欺诈投诉347件,其中立案查处44件,涉案金额60万元,为投诉人挽回经济损失17万元,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件。
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重点对商业零售企业从事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在促销活动中销售不合格商品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予以查处。查处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件16件,案值24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433件,案值434.56万元;查处经营者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案件266件,案值556.93万元。
(3)全面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
截至年底,全省工商系统共组织开展国家级商品质量定向监测4次,组织监测5大类131组商品,监测经营户105家,监测发现不合格样品15个,立案查处9起;组织开展省级商品质量定向监测2次,组织监测9大类258组商品,监测经营户190家,监测发现不合格样品49个,立案查处22起。
(4)12315维权工作取得新成效。
开展了12315网络“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工作,年底“五进”总数达到10237个。其中12315网络进农村6573个、进社区949个、进市场863个、进商场1132个、进超市720个。12315申诉举报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
四、社会事业
1.民政
第十三次全省民政会议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民政部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办实事,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求实效,在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上出实招,在社会事务管理上创实绩,全省民政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全省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全省将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第一要务,加大投入、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初步建立起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救助为重点,住房、就业、法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框架,为特困群众构建了一张安全网。一是生活救助逐步制度化。在城市,低保制度不断完善、规范,基本实现了坚持民主评议、层层公开公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在农村,普遍建立了特困户救助制度,其中武汉、鄂州、林区等地初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城市低保规模稳定在145万人左右,农村特困户救助规模扩大到110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2006年,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为80元、10元。二是灾民救助不断规范化。全省逐步健全了灾害应急救助管理体系,实行了灾民救助卡制度,基本做到了报灾及时、核灾准确、救灾到位,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五年来,累计救助灾民和困难群众2890万人次。三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日趋人性化。基本建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实现了从强制性收容遣送向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重大转变。四是医疗救助实现一体化。全省2005年全面建立起城乡统筹的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多渠道筹集救助资金,不断规范救助程序,坚持比例救助和定额救助、临时救助与专项救助相结合,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两免一补”全面实行、“奖贷助免补”多措并举,教育救助取得实质性突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危房改造规模不断扩大,住房救助全面起动,促进了社会公平和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成效明显。一是扩大民主选举。全省农村基层第五届、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实现了从间接选举到直接选举的重大转变,全部实行了直接选举;城市社区居委会积极推行民主选举,武汉、宜昌、荆门等地进行了社区居委会户代表和居民直接选举试点,全省城市社区直接选举率达到24.3%。二是完善民主管理。各地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基层组织建设为关键,以创建民主管理示范单位为途径,落实村(居)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三到位”,创新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居)干部“三项制度”,保证了城乡居民在基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中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增强了城乡社区的发展活力,促进了城乡社区的和谐稳定。三是构筑民主平台。依法健全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大力培育社区服务性民间组织,着力加强社区阵地和信息化建设,积极引导卫生、科技、教育、劳动、文化、法律等服务进社区,组织网络化、机制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管理规范化、功能多元化、信息现代化、自治法制化、环境优美化的基层民主平台正在形成。
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较好落实。一是双拥工作成效显著。全省基本建立了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广泛开展了驻鄂部队“手牵手,帮战友”活动,深入开展了科技、文化、社区等拥军活动,有效提升了双拥共建水平,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全省有10个县、市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55个县、市、区获得省级双拥模范城称号。二是优抚政策逐步完善。全省逐步建立了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统筹机制,实行了抚恤补助经费社会化发放,先后四次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6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了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广泛开展了帮助特困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为主题的“关爱行动”,有效保障了优抚对象基本权益和基本生活。三是安置政策有所创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在安排就业的同时,大力推行自谋职业、助学安置、扶持就业等市场化安置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退役士兵。截至2006年底,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64%。省政府安排专项资金4.73亿元,妥善解决了3.59万名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不断推进,政治和生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
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一是农村“福星工程”成效显著。2003年湖北省在全国率先实行“福星工程”,运用整合资源、改建扩建、加大投入、部门联手扶持完善,社会捐资、民营自办等多种途径,对自愿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实行集中供养,全面提升了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和生活质量。全省纳入五保供养的对象达到21万人,集中供养人数由2002年底的4.3万人增加到去年底16.1万人,基本实现自愿条件下集中供养的目标。二是城市福利社会化进程加快。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加强城市福利机构建设,不断完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功能,圆满完成了“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共投入资金5.04亿元,建成“星光老年之家”1660个。三是孤残儿童福利救助不断加强。全省逐步建立健全了养育、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相结合的新型孤儿救助制度,全面实施了“明天计划”,为2237名残疾孤儿成功实施了手术。四是慈善事业稳步推进。各地采取社会募集、登门劝募、捐赠命名等多种形式,共筹集慈善款物1.28亿元,开设“慈善阳光班”、“微笑列车”等慈善项目,创建了慈善超市、慈善门诊、慈善药店,积极帮助弱势群体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五是福彩发行实现突破。全省坚持一手抓内部管理加强,一手抓市场发行创新,共发行福利彩票78.7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27.4亿元,比“九五”时期分别增加56.7亿元和20.6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社会福利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社会事务管理全面加强。一是民间组织不断壮大。坚持培育监管并重,积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全面启动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和培育工作,开展了“异地商会”的试点登记,圆满完成了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工作。截止2006年底,全省各类民间组织达到17850个,其中社团805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785个、基金会15个。坚持年检制度,探索社会评估机制,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依法查处了一批非法和违法民间组织,民间组织的布局不断优化、结构逐步合理、服务作用开始加强。二是区划、地名与界线管理逐步规范。全省完成了4条省级界线和250余条县级界线联检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了纠纷应急处理机制、界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适应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增设了部分街道办事处,调整完善了部分乡镇行政区划,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稳步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完成36个城市地名设标任务,初步建立省、市、县三级地名数据库。三是婚姻登记工作有所创新。各地坚持为民服务理念,变登记管理为登记服务,实行了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体制,建立了全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婚姻登记率和登记合格率比“九五”时期大幅提高。四是殡葬改革成效明显。火化区“十五”时期平均火化率稳定在80%以上,比“九五”时期提高了10个百分点。收养登记进一步规范。
2.科技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直各部门、各市(州)的大力支持下,全省科技事业加快发展,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创新型湖北建设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年初确定的主要目标已全面、超额完成,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
科技创新的环境不断改善。2006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作出了《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及若干配套政策,标志着我国迎来了又一个科技发展的春天。随后,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科技大会,作出了建设创新型湖北的决定,规划了湖北省未来五年科技创新发展的宏伟蓝图。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号角吹响后,全省上下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大力营造良好氛围,湖北省科技事业已步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之一。
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2006年,全省共登记省级重大科技成果778项,申请专利14576件,比上年增长26.7%。湖北省在全国的科技优势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充分体现了湖北省自主创新的实力和水平。去年湖北省又获得“国字牌”称号6个,其中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1家,创业服务中心2家,国家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3家。2006年,湖北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获得了较大增长,除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尚未下达外,湖北省已获得国家资助科技经费5.32亿元。特别是在体现自主创新实力的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去年湖北省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863计划立项支持的经费分别达到2.2亿元和1.64亿元,居全国各省区市前列。
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2006年,省级科技计划面向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以培育和提高湖北省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共安排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482项,安排财政科技经费27620万元。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突破了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开发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2006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681.8亿元,比上年增长25.9%,高出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幅近6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9.1%。
3.教育
(1)“十五”期间,湖北省教育发展与改革的主要成就。“十五”时期是湖北省教育发展最快、改革最深刻、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最大的时期,也是化解矛盾和困难最多,人民群众享受改革成果最多的时期。
湖北省“普九”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高等教育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历史性跨越。职业教育已经走出低谷,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全省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8.63年,比2000年提高0.61年。
农村教育发生根本性变化,“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形成,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逐步建立起了就业导向机制和助贫保障机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基本完成,落实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
(2)“十一五”期间,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城镇化进程、转移农村劳动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对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十一五”时期,湖北省将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倾力打造“武汉城市圈”,努力发展县域经济,使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这些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实施“科教兴鄂”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提升湖北教育整体水平,应对发达地区和周边省份对湖北省教育发展构成的竞争压力,为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将向着高质量、高层次、多样化发展。同时,湖北省教育适龄人口数量和空间布局的变化也对湖北省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预测表明,2010年前,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龄人口将持续下降,2008年后,高等教育阶段学龄人口的压力也将明显减轻。随着湖北省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教育适龄人口的空间布局将发生较大的变动。湖北人口的这种变化趋势,既对湖北省在“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适时推进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及继续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带来难得的机遇,又对湖北省基础教育结构布局、高中阶段普职协调发展和高等教育把握好发展节奏提出了新的挑战。
(3)当前湖北省教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湖北省教育发展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全省地区、城乡、学校之间教育水平的差距较大并有扩大趋势,教育均衡发展和公平问题日益凸显。二是实施素质教育面临很大困难,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严重危害了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三是高中阶段教育仍然是湖北省教育发展中的“瓶颈”,中等职业教育所占比例偏低,民办教育和多元化办学有待进一步发展。四是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滞后于规模扩张的速度,地方高等教育资源紧张,部分院校的办学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五是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不足,仍然是制约湖北省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
(4)“十一五”期间,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有以下六项:一是学前教育满足城乡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学前三年)毛入园(班)率达到50%以上。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使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稳定在90%以上,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二是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九年义务教育质量,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左右。三是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在城市和经济较发达的农村,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加大高中阶段结构调整力度,基本稳定普通高中发展规模,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四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0%左右。五是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每年培训城乡劳动者500万人次以上,初步构建湖北终身教育体系。六是人均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15岁及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9年以上。
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主要措施: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特别是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推进湖北省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湖北省将重点实施以下五项工程:一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二是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三是实施“中小城市城区、县镇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四是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五是实施“化解‘普九’债务奖励工程”。
加强职业教育的主要措施:“十一五”期间,湖北省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将重点实施以下五项工程:一是实施“中等职业教育重点建设工程”;二是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三是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四是实施“职业教育贫困生资助工程”;五是实施“职业教育富民培训计划”。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主要措施:“十一五”期间,湖北省高等教育的发展重点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拟实施以下五项工程:一是启动省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是实施“湖北省高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三是实施“促进湖北省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工程”;四是实施“湖北省高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高新技术成果培育工程”;五是实施“湖北省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程”。
加强教育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素质,确立“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观念,把各级教育的教师队伍建设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十一五”期间,湖北省围绕提高教师素质,将重点实施以下五项工程:一是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二是继续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三是实施“城镇教师援助行动计划”;四是实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五是继续实施“楚天学者”计划。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湖北省农村教育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湖北省将重点实施以下十二项教育工程或计划:一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资助工程”;二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三是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四是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五是实施“化解‘普九’债务奖励工程”;六是实施“农村教师免费培训工程”;七是继续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八是实施“城镇教师援助行动计划”;九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十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十一是实施“职业教育贫困生资助和高质量就业奖励工程”;十二是实施“职业教育品牌创建工程”。
五、风景名胜
1.自然保护区
“十五”期间,湖北省自然保护区得到跨越式发展。全省共建立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小区)229个,总面积110.4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9%。自然保护区数量比“九五”期末增加201个,面积增加68.6万公顷,分别增长8.18倍、2.64倍,占全省国土面积的比例增加3.65个百分点。
湖北省229个自然保护区(小区)中,国家级的只有8个(神农架自然保护区、石首麋鹿自然保护区、五峰后河自然保护区、长江天鹅洲白暨豚自然保护区、长江新螺段白暨豚自然保护区、星斗山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只有8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只有28个,185个是规模较小的保护小区。全省自然保护区(小区)保护了湖北省近80%的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85%的野生动物种群和70%的高等植物群落。
湿地保护实现零的突破。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小区)27个,总面积36.46公顷,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23.4%。结束了湖北省林业系统无湿地保护区的历史。5个湿地列入“中国重要湿地名录”。三峡库区湿地保护与生态建设、洪湖湿地恢复和重建列入“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
2.文物保护单位
湖北地处长江中游,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楚文化的发祥地,又是中国近现代革命的重要策源地之一,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十分丰富,享有“文物大省”之誉。
全省已查出各类不可移动的文物点15000处,已公布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共3127余处,其中省政府审定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365处,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2处。省政府还审定公布了10座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其中荆州、武汉、襄樊、随州、钟祥等5座被国务院命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山舰于1997年元月整体打捞成功,目前已完成维修工作。
全省文物古建筑丰富,形成“三二一”格局,即以武当山古建筑群、荆州古城墙、钟祥明显陵三处为龙头;以鄂州吴王城、赤壁古战场、荆州三国遗址、当阳关帝陵、襄樊城墙及古隆中等三国文物建筑和利川大水井、鱼木寨、咸丰土司王城、来凤仙佛寺等少数民族建筑为两条线;以黄梅四祖寺、五祖寺、当阳玉泉寺、襄樊广德寺、武汉宝通寺、归元寺等佛教建筑和武当山、长春观等道教建筑为代表的宗教建筑为一个重点,并辅以秭归屈原故里、汉阳古琴台、东湖行吟阁等楚文物纪念建筑的格局。武当山古建筑群、钟祥明显陵被联合国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六、人口宗教
湖北省是中国人口数量较多的省区。2005年年末,湖北省总人口为8031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6710万人。总人口与2000年底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5960万人相比,增加71万人,增长1.2%。
跨省外出人口:跨省外出半年以上流动人口336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跨省外出半年以上流动人口增加20万人;
城镇人口构成:居住在城镇的人口2466.7万人,占总人口的43.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3243.3万人,占总人口的56.8%。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上升了3.0个百分点;
性别构成:男性为3126.47万人,占总人口的51.84%;女性为2904.53万人,占总人口的48.16%。
民族构成:汉族人口为5748.75万人,占总人口的95.3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82.25万人,占总人口的4.68%;
受教育程度:具有大学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72.9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为727.5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089.9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718.7万人;
家庭户人口:全省共有家庭户1769.27万户,家庭户人口5944.76万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8人,农村为3.42人。
全省17个市、州(含省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的人口分布情况:其中人口最多的是武汉市:858.0万人,其次是黄冈市:673.4万人,人口最少的是神农架林区:7.2万人。
湖北为多民族省区之一,有汉族、土家族、苗族、回族、侗族、满族、壮族、蒙古族等55个民族。
湖北省宗教基本情况:湖北省是一个有多种宗教的省份,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教俱全。全省有7个省级爱国宗教组织,即省佛教协会、道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基督教协会,有35个市、州、县成立了爱国宗教组织。全省正式开放宗教活动场所1744处。
七、行政区划
湖北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如下: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宜昌市:西陵区、伍家岗、点军区、猇亭区、夷陵区、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自治县、五峰自治县;
黄石市:黄石港、西塞山、下陆区、铁山区、大冶市、阳新县;
襄樊市:襄城区、樊城区、襄阳区、老河口、枣阳市、宜城市、南漳县、谷城县、保康县;
十堰市:茅箭区、张湾区、丹江口、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
荆州市:沙市区、荆州区、石首市、洪湖市、松滋市、公安县、监利县、江陵县;
荆门市:东宝区、掇刀区、钟祥市、京山县、沙洋县;
鄂州市:鄂城区、梁子湖、华容区;
孝感市:孝南区、应城市、安陆市、汉川市、孝昌县、大悟县、云梦县;
黄冈市:黄州区、麻城市、武穴市、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黄梅县、龙感湖管理区;
咸宁市:咸安区、赤壁市、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
随州市:曾都区、广水市;
恩施州: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
省直辖: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
八、历史简介
1.新石器文化遗存、夏商周(约公元前3000年—公元前221年)
约公元前2550-前2070年,帝尧时为樊国。罗泌《路史·国名纪》载:“帝尧时有樊仲文,今武昌有樊山。”
公元前2070-前1600年,夏为古三苗之地。
公元前1600-前1046年,殷商时为鄂国。《史记殷本纪》载:“纣王封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沙窝陈林寨、燕矶侧船地、七窑山及太和梅家祠等地遗址出土商代青铜觚、爵和陶器,其中青铜器大都有氏族铭文及族徽。
公元前879年(西周夷王七年),楚君熊渠伐扬越,至鄂。封中子红为鄂王,筑鄂王城。熊渠卒,熊红嗣位,仍居鄂;传六王至熊咢犹居于此,为楚之国都。熊咢铸“夜雨楚公钟”(宋政和三年出土)。有汀祖官山、新庙楼塘、华容码头、沼山金老坟、葛店平顶山、段店城子山、涂镇金盆地、公友龟山等西周至东周遗址。
公元前770-前476年,春秋时为楚之别都。楚共王熊审封其三子子皙为
公元前522年(楚平王六年),伍子胥奔吴,旧传县东三里有接渡石。泽林申映湾传为申包胥故里。
公元前475-前221年,战国时为鄂邑。
公元前323年(楚怀王六年),怀王封其弟启为
公元前278年(楚顷襄王二十一年),屈原放逐江南,行吟鄂渚。《九章·涉江》云:“乘鄂渚而反顾兮,欸秋冬之绪风”。西山有屈原“望楚亭”。
公元前223年(楚负刍五年),秦攻楚,俘楚王,秦王嬴政从汉水至鄂渚樊口,废负刍为庶人。楚亡。
2.秦汉三国(公元前221年—公元280年)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秦置鄂县,属南郡。其领域西北界长江、东抵江西、南接湖南。
公元前201年(汉高祖六年),汉为鄂县,属江夏郡。刘邦封大将樊哙于鄂县,灌婴筑鄂县城。
公元前196年(汉高祖十一年),荆王刘贾于沼山大战淮南王英布,战死,刘邦为其立荆王庙。
公元208年(汉建安十三年),曹操南征,关羽驻军樊口。孙刘联军大破曹军于赤壁,魏、蜀、吴三国鼎立势成。
公元209年(汉建安十四年),孙权与周瑜、鲁肃、张昭于城东虎头山商议建都大计,闻凤鸣,遂筑凤凰台。
公元220年(魏黄初元年),孙权在樊口设樊山戍。
公元221年(魏黄初二年),四月孙权自公安迁鄂县,取“以武而昌”之义,改鄂县为武昌县。分江夏立武昌郡,辖武昌、阳新、沙羡、下雉、柴桑、浔阳等六县。八月曹丕封孙权为吴王。筑吴王城。次年铸数千铜釜。
公元224年(吴黄武三年),佛门名士支谦与印度僧人维祗难、竺律炎居武昌,共译《法句经》、《太子瑞应本起经》,江南始传佛教。
公元226年(吴黄武五年),孙权采武昌铜铁作千口剑、万口刀。后出土有孙权之侄铭文弩机、侄孙“孙将军门楼”。朱应、康泰出使南海诸国,朱应著《扶南异物志》,康泰著《吴时外国传》。
公元229年(吴黄龙元年),四月孙权称帝,是为吴大帝;在南郊筑坛祭天。传有黄龙蟠于江心矶上积日方去,遂改元黄龙。由建业迁富户千家落籍武昌,居民增至10万。于西山建避暑宫、读书堂。颁屯田令,鼓励垦荒。武昌为全国四大铸镜中心之一,有“铜镜之乡”美誉。九月迁都建业,陆逊辅太子孙登留守武昌,为吴陪都。
公元238年(吴赤乌元年),传武昌麒麟现。
公元265年(吴甘露元年),九月,末帝孙皓自建业迁都武昌。不愿意离建业者编唱“宁饮建业水,不食武昌鱼”童谣,樊口鳊鱼始名“武昌鱼”。次年十二月还都建业。
公元271年(吴建衡三年),吴监池司马孟宗卒。宗居武昌,事母至孝,民间流传“孟宗哭竹冬生笋”故事。
3.两晋南北朝(公元280—581年)
公元280年(吴天纪四年西晋太康元年),三月龙骧将军王濬率巴蜀之军克武昌,进逼建业,吴亡,三国归晋。分武昌县复置鄂县。武昌仍为郡治,属荆州。
公元291年(西晋元康元年),武昌郡属江州。
公元311年(西晋永嘉五年),陶侃任武昌太守,于城东辟“夷市”,开集贸;城西植“官柳”。西山东麓建陶侃读书堂,堂前有“陶公井”。后出土“侃”字印。
公元322年(东晋永昌元年),荆州刺史王敦镇守武昌,两年后杀郭璞于南冈,叛晋。温峤、庾亮讨伐王敦。东晋咸和元年,温峤守武昌。咸和三年,温峤、庾亮推陶侃为盟主,率武昌兵攻建康平苏峻、祖约叛军。
公元334年(东晋咸和九年),陶侃卒于樊口。庾亮接任江荆豫益梁雍六州都督,领江荆豫三州刺史镇武昌。世称南楼为庾亮楼。
公元307-312年(东晋永嘉年间),葛洪驻足武昌,结庐炼丹,养生修道。葛山、洪港、葛店及神山乡、洪道乡因其得名。有葛山石洞、洗药池、琴床石、葛店斗牛观、白鹿矶等遗迹。
公元381年(东晋太元六年),高僧慧远挂锡寒溪,于吴王避暑宫故基建寺,倡“净土宗”。清同治三年,湖广总督官文重修此寺,更名“古灵泉寺”。
公元420年(东晋元熙二年),车胤卒,葬燕矶车湖。胤幼贫勤学,囊萤照读,传千古佳话,后封临湘侯。植物学家、武昌人戴凯之著中国第一部《竹谱》。
公元454年(南朝宋孝建元年),武昌郡领武昌、阳新、鄂三县属郢州,州治设夏口。
公元532年(南朝梁中大通四年),分郢州置北新州,州治设武昌。
公元546年(南朝梁大同十二年),邵陵王萧纶于樊山建无相寺。
公元551年(南朝梁大宝二年),湘东王萧绎派王僧辩、陈霸先率军平侯景之乱,大败侯景于芦洲。
公元557年(南朝陈永定元年),武昌郡仍属郢州,领武昌、鄂、西陵三县。
4.隋唐五代(公元581—960年)
公元589年(隋开皇九年),废鄂、西陵二县归武昌县,置武昌郡,改郢州为鄂州,武昌县隶属鄂州。
公元598年(隋开皇十八年),晋王杨广于白雉山炼铜铸钱,开鄂邑铸铜币之端。
公元605年(隋大业元年),县令羲仕暄在葛店白浒镇筑城塘城。又筑武昌县城。
公元607年(隋大业三年),改鄂州为江夏郡,分武昌县西境置城塘县,同属江夏郡。
公元613年(隋大业九年),废城塘县仍并入武昌县。
公元755年(唐天宝14年),韩仲卿(韩愈之父)任武昌县令,有美政。既去,县人刻石颂德,李白作《武
公元757年(唐至德二年),李白来武昌,任宋若思幕府参谋,登南楼作《陪宋中丞武昌夜饮怀古》诗。孟浩然、刘长卿、常建、岑参、钱起、卢纶游历武昌,留诗甚多。
公元763年(唐广德元年),元结辞官隐居武昌,自号“漫郎”,撰《退谷铭》、《抔湖铭》、《广宴亭记》等。
公元765年(唐永泰元年),名士裴鶠于小北门外江边建亭,书法家李阳冰以篆书题名“怡亭”并序,裴虬拟铭文,李莒以八分体书铭刻于崖,世称“三绝”,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公元842年(唐会昌二年),杜牧任黄州刺史,游武昌作《南楼夜》、《悲吴王城》等诗。
公元900-960年(唐末至五代),武昌陶瓷工艺发达,今梁子岛有瓦窑澥遗址。
5.宋元(公元960—1368年)
公元1080年(宋元丰三年),苏轼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常泛舟南来,游憩于樊口、西山。写有《与子由同游寒溪西山》、《樊山记》、《菩萨泉铭并序》等。苏辙有《陪子瞻游武昌西山》、《武昌九曲亭记》诗文。元佑元年,苏轼于汴京作《武昌西山诗》,苏辙、黄庭坚、张耒、晁补之等三十余名士唱和。西山寺“东坡饼”为江南名点。
公元1078-1085年(宋元丰年间),潘鲠居樊口开酒肆,史称“潘生酒”。诗人潘大临从苏黄游,有“满城风雨近重阳”诗句传世。
公元1101年(宋建中靖国元年)秋,黄庭坚重游西山,写有《松风阁》诗(原件为书法史珍品,现藏台湾故宫博物院)。张耒、秦观、范成大、王十朋等游武昌,留有诗作。
公元1102-1106年(宋崇宁年间),奖劝农桑,武昌人口比唐时倍增。
6.明清(公元1368—1911年)
公元1374年(明洪武七年),朱元璋游太和清峰寺,御书“清峰古刹”匾额。
公元1542年(明嘉靖二十一年),知县谌谦建文星塔,次年在凤凰台建凤台书院。乾隆年间书院重修,更名“古凤鸣寺”。
公元1570年(明隆庆四年),知县李有朋建凤凰塔。
公元1571年(明隆庆五年),抗倭名将、武昌人熊桴卒。西山有“伏虎楼”遗址。
公元1573年(明万历元年),始建武昌石城。
公元1609年(明万历三十七年),武昌人孟登任云南知州,后归隐西山,建积烟楼、冷光亭,著有《吴游草》、《诗经匡说》、《史讽韵语》。
公元1634年(明崇祯七年),三月地震,绵亘地动二千余里。
公元1637年(明崇祯十年),马迹乡李华率农民起义。
公元1643年(明崇祯十六年),张献忠攻占武昌城。
公元1644年(清顺治元年),武昌人邬明昌辞钱塘令归隐峒山,峒山有“邬进士墓”。
公元1645年(清顺治二年),李自成与清军战于武昌。
公元1666年(清康熙五年),知县熊登重修文星塔、松风阁、庾亮楼;始纂修《武昌县志》。
公元1723年(清雍正元年),葛店白浒镇创办全县第一家铸造作坊。
公元1850年(清道光三十年),长岭人张裕钊考授内阁中书,历任武昌勺庭、江宁凤池、保定莲池、襄阳鹿门等书院主讲。其书法衍为宗派,并传入日本。著有《濂亭文集》。
公元1852年(清咸丰二年),彭大士、柯一贵、王安德等聚众于灵溪、马迹山区反清,号称“三十六王”,与太平军相呼应。
公元1862年(清同治元年),葛店人范鸣和任内阁中书,曾为太子侍读,帝赐御书“门生天子”匾额。著有《澹灾蠡述》。
公元1870年(清同治九年),湖广总督张之洞重修西山九曲亭。
公元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知县宗景藩捐俸银购回桑苗,倡导植桑养蚕织绸,人称“宗公桑”、“宗公绸”。
公元1878年(清光绪四年),兵部尚书彭玉麟考察樊湖,提出修堤建闸、江湖分治方案。西山有其梅花石刻。
公元1889年(清光绪十五年),武昌人黄大华著《东汉皇子王世系表》等十多种历史分类详表,被世界书局刊入《二十五史补编》。
公元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废书院,办学堂,改寿昌书院为武昌高等小学。
公元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创办武昌邮政局和金牛、葛店支局。太和人朱子春、朱梦春、朱茂春“同胞三进士”传为佳话。
公元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意大利神甫来武昌,建城关天主堂。
公元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兴办寒溪学堂,民国元年改名寒溪中学。泽林人程清泉创制轧花机和人力纺织机,在全国工业机械促进会上获银质奖。
公元1910年(清宣统二年),成立县商会。
7.中华民国(公元1911—1949年)
公元1911年(清宣统三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彭楚藩等三烈士英勇就义。吴兆麟被推举为革命军临时总指挥(后授陆军上将)。胡廷佐、胡廷翼、马荣、徐达明、程正瀛、周德胜、余品龙等八十余名鄂州籍志士参加进攻督署和阳夏之战,功勋卓著。
公元1913年(民国二年),武昌县改名寿昌县,属武汉黄德道。熊晋槐创办小轮公司,首辟汉口至葛店航线。
公元1914年(民国三年),寿昌县改名鄂城县,属鄂东道。
公元1919年(民国八年),王遇甲组建第一家官商企业鄂城铁矿有限公司。
公元1920年(民国九年)夏,段店人刘伯垂加入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回湖北创建中共武汉支部。
公元1922年(民国十一年)。吴兆麟督修樊口大堤和民信闸、民生闸。
公元1924年(民国十三年),设立烟酒事务局。如意斋石印馆开业。
公元1926年(民国十五年),中共鄂城县特别支部、国民党鄂城县党部分别成立。
公元1927年(民国十六年),城关集会庆祝北伐胜利。贺龙所率国民革命军移驻鄂城,并整编独立第十五师。县总工会、县农民协会、县妇女协会、共青团鄂城县委会成立。北京共产主义小组成员、葛店人范鸿劼与李大钊在北京英勇就义。叶挺率第二十四师追剿叛军夏斗寅部师次鄂城。
公元1928年(民国十七年),葛店人张金保当选为中共第六届中央委员。开设鄂城电报支局。
公元1929年(民国十八年),张南生创办震寰电灯公司。
公元1930年(民国十九年),彭德怀率工农红军进入鄂城。县苏维埃政府成立。
公元1931年(民国二十年),8月长江水位26.1米,粑铺大堤溃口。
公元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盛浩如组织农民运动被国民党杀害于长岭。陈扶生开办震亚机器米厂。
公元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武汉至鄂城电话线架通,设立鄂城电话局、葛店电话所。武汉至鄂城公路建成通车。城关首映无声电影。
公元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8月28日,日军飞机四次轰炸鄂城。国民政府军第五十五师率民众浴血奋战。10月23日,鄂城沦陷。王水、况公仆、王苏等组建梁湖抗日游击队。
公元1939年(民国二十八年),日军进犯梁子,造成高桥惨案。
公元1941年(民国三十年),中共鄂南中心县委遭日伪袭击,造成葛店夏家榜惨案。新四军鄂南独立第五团成立,抗日锄奸,开展游击战争。
公元1942年(民国三十一年),新四军五师挺进鄂南,会战谈家桥。日伪军下乡扫荡,制造郭家垱惨案。中共建立以麻羊垴为中心的鄂南抗日根据地。
公元1945年(民国三十四年),王震、王首道率八路军359旅南下支队挺进鄂南。张体学指挥月山战斗,歼灭顽匪马钦武部。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全城欢庆胜利。
九、文化渊源
湖北是中国开发较早的省份之一。京山县屈家岭文化遗址发掘证明,距今四五千年前已有陶器制作和水稻种植;战国时,今荆州市江陵县纪南城为楚郢都遗址,亦是长江流域“楚文化”的中心,楚国曾建都于此达411年。春秋战国时大冶已有采铜冶炼。秦汉时,由于湖北接近黄河中下游地区,江陵和襄阳发展成为经济和军事重镇。南北朝时中国经济中心开始南移,中原居民大量南迁,加速两湖地区的开发。唐代湖北地区稻、麦、麻、茶和蚕丝等农作物有较大发展。江陵成为中国南方经济中心。宋代江汉平原广泛挽堤围垸,使汛期漫水常淹的江汉平原成为主要农业区,故元明时流行“湖广熟,天下足”的民谚。唐宋时,武汉即以商业著称,江夏城(今武汉市武昌)和建康(今南京)、临安(今杭州)并列为南宋三大都会。明中后期,汉江下游和举水、倒水下游地区引种棉花,至清中期棉花种植面积和产量已跃居经济作物首位,手工纺织业迅速发展,武汉成为长江、汉江沿岸和两湖地区农副产品的大集散地,汉口发展成为中国四大商业名镇之一。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势力由沿海侵入湖北,汉口、宜昌、沙市辟为商埠,开办工厂,在汉口等地建立制茶、烟草等加工工业。1904年京汉铁路和1918年粤汉铁路武昌至长沙段通车后,武汉成为华中最大水陆交通枢纽,内地最大港口。同时建立近代工业,有汉阳兵工厂、汉阳铁厂(汉冶萍公司),武昌纺、织、丝、麻四局等,成为中国近代工业发祥地之一。
1947年后,刘邓大军南下,相继在鄂北、豫南一带建立江汉、桐柏和豫南行政公署。
十、文化遗产
1.民间文学(4项)
孝感市——董永传说
丹江口市——伍家沟民间故事
宜都市——青林寺谜语
宜昌市夷陵区——下堡坪民间故事
2.民间音乐(4项)
兴山县——兴山民歌
宜昌市夷陵区——宜昌丝竹
枝江市——枝江民间吹打乐
十堰市——武当山宫观道乐
3.民间舞蹈(1项)
长阳县——土家族舞蹈撒叶儿嗬
4.传统戏剧(5项)
武汉市——汉剧
湖北省——楚剧
潜江市——荆州花鼓戏
黄梅县——黄梅戏
潜江市——江汉平原皮影戏
5.曲艺(2项)
荆州市——鼓盆歌
汉川市——汉川善书
6.杂技与竞技(1项)
十堰市——武当武术
7.民间美术(1项)
黄梅县——黄梅挑花
8.民俗(2项)
宜昌市、秭归县——屈原故里端午习俗
黄石市西塞山区——西塞神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