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德清县教育局2014年招聘49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等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现将2014年德清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文化课(24人)
高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2人、高中地理2人、高中生物1人、高中心理健康教育1人、高中信息技术1人;
初中语文1人、初中数学1人、初中社会1人、初中信息技术2人;
小学语文3人、小学数学3人、小学英语1人、小学科学1人、小学信息技术3人。
2.技能课(13人)
高中音乐1人、高中体育2人;
初中音乐2人、初中美术2人;
小学音乐3人、小学体育1人、小学美术2人。
3.职教专业课(10人)
机械制造(普通机械方向)2人、电子商务1人、电子电工(电子技术方向)1人、会计电算化1人、汽车运用与维修1人、中餐烹饪(中式热菜方向)1人、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方向)1人、旅游(酒店服务方向)1人、学前教育1人。
4.特殊教育(智障方向)(2人)
二、招聘对象
1.文化课和技能课教师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相应专业博士或硕士研究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⑵湖州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⑶德清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职教专业课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全日制单招单考高职院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特殊教育教师
浙江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体检符合标准,政审合格。
2.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研究生及报考职教类专业课非师范本科毕业生,报考时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其他历届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是否师范类、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的证明,应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报考岗位为以下3种类型:①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相同,或与所学专业相符。②非师范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本科毕业生,报考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相同,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对照表(附件1)中所列专业名称完全相同。③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和报考职教类专业课非师范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对照表(附件1)中所列专业名称完全相同。
4.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高中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报考高中、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持有初中教师资格证或初中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小学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只能报考小学相应学科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可报考相应学段的学科。每人限报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学段的一门学科岗位。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限报小学的相应岗位。
5.如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视情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调剂至其他岗位,并将调剂岗位在德清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对涉及不同学段中同一学科的岗位,报名情况每半天在德清教育信息网公布一次。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时间
2014年5月9日—5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五、报名地点
德清县实验学校(武康镇曲园南路466号)
六、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需本人自报,不得代报。
2.报名时须提交《2014年德清县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随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历证明,包括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是否师范类、及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内容)、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
七、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在德清教育信息网通告公示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八、考试及分值设置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有高考命题的学科,专业知识按高考要求;无高考但有中考命题的学科,专业知识按中考要求;音体美专业知识为现行初中加高中教材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文化课和特殊教育教师: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即按照上课环节进行无学生的授课。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满60分的,则取消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60% +面试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技能课和职教专业课教师: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各为60分,其中一项未满60分的,则取消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