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桐梓县事业单位招聘123名中学教师启事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桐梓县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遵市人发〔2008〕8号)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岗位
此次共计划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附件《桐梓县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不限;
3、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桐梓县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和证明材料。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截止2014年5月6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考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桐梓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6日—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1)教育类:桐梓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桐梓县文化路)
(2)县直其它事业单位: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专技事管科(桐梓县河滨北路)。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交报名费100元。
4、报名要求
按照《招考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报名须持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工勤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考生报名以后,考生应密切关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的考试相关消息,同时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考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5月15日--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专技事管科(县直事业单位)和桐梓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育类)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