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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

【2023年9月·安徽省歙县法院书记员】舜泰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法院裁定其重整。管理人为维持公司运行,向齐某借款20万元支付水电费和保安费,约定如1年内还清就不计利息。1年后舜泰公司未还款,还因不能执行重整计划被法院宣告破产。关于齐某的债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024-03-24 22:15:30历年真题232 收藏
【2023年9月·安徽省歙县法院书记员】舜泰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法院裁定其重整。管理人为维持公司运行,向齐某借款20万元支付水电费和保安费,约定如1年内还清就不计利息。1年后舜泰公司未还款,还因不能执行重整计划被法院宣告破产。关于齐某的债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与舜泰公司的其他债权同等受偿B、应
【2023年9月·安徽省歙县法院书记员】舜泰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法院裁定其重整。管理人为维持公司运行,向齐某借款20万元支付水电费和保安费,约定如1年内还清就不计利息。1年后舜泰公司未还款,还因不能执行重整计划被法院宣告破产。关于齐某的债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与舜泰公司的其他债权同等受偿
B、应从舜泰公司的财产中随时清偿
C、齐某只能主张返还借款本金20万元
D、齐某可主张返还本金20万元和逾期还款的利息
【答案】BC
【解析】AB两项,《企业破产法》第42条第4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为共益债务。第43条第1款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企业重整期间发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从债务人的财产中随时清偿,而不是列为破产债权与其他债权同等受偿。CD两项,《企业破产法》第46条第2款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1年后舜泰公司未还款,从而开始计算逾期利息,但又由于被宣告破产从而停止计息,相关的逾期利息事实上并未产生,所以齐某不能要求舜泰公司支付逾期利息。故选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