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

首页 > 历年真题

历年真题

【2023年1月·甘肃省静宁县检察院书记员】周某向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024-03-24 21:56:15历年真题187 收藏
【2023年1月·甘肃省静宁县检察院书记员】周某向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股东仍然是周某B、在出资证明书移交给钱某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C、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D、
【2023年1月·甘肃省静宁县检察院书记员】周某向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股东仍然是周某
B、在出资证明书移交给钱某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C、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D、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登记后该股权转让取得对抗效力
【答案】CD
【解析】ABC三项,《公司法》第73条规定,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第32条第2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因此,变更股东名册后,钱某即成为股东。D项,《公司法》第32条第3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向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后,股权转让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故选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