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广西壮族扶绥县检察院书记员】甲因积怨将乙打成重伤,致乙丧失劳动能力。本案中,哪些人有权为乙委托诉讼代理人?( )
【2023年10月·广西壮族扶绥县检察院书记员】甲因积怨将乙打成重伤,致乙丧失劳动能力。本案中,哪些人有权为乙委托诉讼代理人?( )A、乙的母亲B、乙的祖父C、乙本人D、乙的好友丙【答案】A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
【2023年10月·广西壮族扶绥县检察院书记员】甲因积怨将乙打成重伤,致乙丧失劳动能力。本案中,哪些人有权为乙委托诉讼代理人?( )
A、乙的母亲
B、乙的祖父
C、乙本人
D、乙的好友丙
【答案】A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本案显然属于公诉案件的范围,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应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3、6项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故选AC。
很赞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