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山西省盂县法院书记员】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乙公司,付款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丁公司,丁公司将丙公司的签章涂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2023年9月·山西省盂县法院书记员】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乙公司,付款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丁公司,丁公司将丙公司的签章涂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丁公司提示付款,付款行有理由以背书不连续拒绝付款B、只有丙公司可以涂销自己的签章,丁公司无权涂销C、丙公司对丁公司
【2023年9月·山西省盂县法院书记员】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乙公司,付款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丁公司,丁公司将丙公司的签章涂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丁公司提示付款,付款行有理由以背书不连续拒绝付款
B、只有丙公司可以涂销自己的签章,丁公司无权涂销
C、丙公司对丁公司不再承担票据责任
D、汇票无效
【答案】ABC
【解析】A项,《票据法》第57条规定,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审查背书的连续性。丁公司将丙公司的签章涂销,汇票上只显示乙公司背书给丙公司,而没有丙公司背书给丁公司的签章,背书不连续,付款行有权拒绝付款。B项,我国《票据法》并未规定票据的涂销,因此涂销只能适用有关票据更改的规定。《票据法》第9条第3款规定,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因此,只有丙公司有权涂销自己的签章,其他人无权涂销。C项,我国《票据法》虽未规定持票人故意涂销前手的签章则可免除前手对涂销人的责任,但是被涂销人在票据上已没有签章,而且涂销系权利人故意所为,权利人当然不能再向被涂销的前手主张权利。D项,票据并不因为涂销一个行为人的签章而无效。因此,在本题中,汇票有效。故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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