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安徽省五河县法院书记员】甲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甲以该案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023年11月·安徽省五河县法院书记员】甲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甲以该案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可以口头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王某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C、王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D、如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
【2023年11月·安徽省五河县法院书记员】甲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甲以该案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王某可以口头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
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王某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
C、王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D、如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C
【解析】A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高检规则》)第21条规定,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本题中,王某若要自行回避,可以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请。B项,《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C项,《高检规则》第8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据此,刑讯逼供罪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本题中,王某是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而不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故王某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而不是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D项,《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3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1次。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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