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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

【2024年1月·山西省偏关县检察院书记员】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一种特别程序。关于其特别之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2024-03-24 20:13:42历年真题246 收藏
【2024年1月·山西省偏关县检察院书记员】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一种特别程序。关于其特别之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可未经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或申请而启动这一程序B、不同于普通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可在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
【2024年1月·山西省偏关县检察院书记员】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一种特别程序。关于其特别之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可未经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或申请而启动这一程序
B、不同于普通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可在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C、不同于普通案件中的抗诉或上诉,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
D、开庭审理时无需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
【答案】B
【解析】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条第2款的规定,强制医疗的启动程序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方式:①检察院的申请启动方式,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②法院的决定启动方式,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法院的决定启动应以检察院起诉为前提。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并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B项,《高法解释》第529条规定,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是,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不开庭审理,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除外。审理人民检察院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应当会见被申请人。C项,《刑事诉讼法》第305条第2款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程序与二审程序为不同且相互独立的程序,不能通过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D项,《高法解释》第530条第1款规定,开庭审理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①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先由检察员宣读申请书,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②法庭依次就被申请人是否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进行调查;调查时,先由检察员出示有关证据,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出示有关证据,并进行质证。③法庭辩论阶段,先由检察员发言,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言,并进行辩论。由此可见,强制医疗案件审理,也要区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