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重庆市南川市法院书记员】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叮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2024年2月·重庆市南川市法院书记员】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叮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
【2024年2月·重庆市南川市法院书记员】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叮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民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经营者应当对经营场所内消费者的随身财物承担一定的注意和提醒义务。与主合同义务不同,注意和提醒义务属于附随义务,饭店作为合同相对方,只需提示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即可,而不需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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