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江西省上饶县法院书记员】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2023年9月·江西省上饶县法院书记员】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电脑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
【2023年9月·江西省上饶县法院书记员】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A、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B、由于该电脑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
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答案】A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20条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法》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甲以电脑出资,则该电脑为合伙企业的财产。甲以较低价格出售于不知情的丁构成无权处分,但是因合伙企业内部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丁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丁只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善意取得的要件即可取得电脑的所有权,无需合伙企业的追认。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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