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四川省巴塘县检察院书记员】王甲两岁,在幼儿园入托。一天,为幼儿园送货的刘某因王甲将其衣服弄湿,便打了王甲一记耳光,造成王甲左耳失聪。王甲的父亲拟代儿子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23年11月·四川省巴塘县检察院书记员】王甲两岁,在幼儿园入托。一天,为幼儿园送货的刘某因王甲将其衣服弄湿,便打了王甲一记耳光,造成王甲左耳失聪。王甲的父亲拟代儿子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是本案唯一的被告B、幼儿园是本案唯一的被告C、刘某和幼儿园是本案共同被告D、刘某是本
【2023年11月·四川省巴塘县检察院书记员】王甲两岁,在幼儿园入托。一天,为幼儿园送货的刘某因王甲将其衣服弄湿,便打了王甲一记耳光,造成王甲左耳失聪。王甲的父亲拟代儿子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刘某是本案唯一的被告
B、幼儿园是本案唯一的被告
C、刘某和幼儿园是本案共同被告
D、刘某是本案被告,幼儿园是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答案】C
【解析】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要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要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就是提起诉讼的人即原告,而被诉的相对人即被告。《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刘某侵权致使未成年人王甲左耳失聪,王甲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幼儿园由于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王甲遭受左耳失聪,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即刘某和幼儿园是本案共同被告。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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