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河间市·司法协理员】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20台,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承诺:“本汇票已经本单位承兑,到期日无条件付款”。当该汇票的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河北省河间市·司法协理员】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20台,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承诺:“本汇票已经本单位承兑,到期日无条件付款”。当该汇票的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恰好欠汇票付款人某银行10万元到期贷
A、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恰好欠汇票付款人某银行10万元到期贷
【河北省河间市·司法协理员】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20台,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承诺:“本汇票已经本单位承兑,到期日无条件付款”。当该汇票的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恰好欠汇票付款人某银行10万元到期贷款,则银行可以提出抗辩而拒绝付款
B、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则甲公司可以乙公司交付的电脑质量存在瑕疵为抗辩理由拒绝向丙公司付款
C、因该汇票已经丁公司无条件承兑,故丁公司不可能再以任何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
D、甲公司在签发汇票时可以签注“以收到货物为付款条件”
【答案】A
【解析】A项,票据的抗辩是指票据的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根据抗辩事由和抗辩效力的不同,票据的抗辩可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票据法》第13条第1、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B项,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上的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则在所不问。根据票据的无因性,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则票据债务人甲公司不得以与乙公司之间的原因关系对抗持票人丙公司。C项,《票据法》第91条第2款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因此,在本题中,虽然该汇票已经丁公司无条件承兑,但是丁公司并非不能再以任何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D项,汇票是出票人委托他人进行付款的票据。为增强票据的流通性和付款的确定性,使这种委托关系变得单纯,就不得附条件,如果票据在付款上附有条件的话,则导致票据无效。《票据法》第22条第1款第2项规定,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为汇票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本题中,甲公司出票时记载“以收到货物为付款条件”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故选A。
A、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恰好欠汇票付款人某银行10万元到期贷款,则银行可以提出抗辩而拒绝付款
B、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则甲公司可以乙公司交付的电脑质量存在瑕疵为抗辩理由拒绝向丙公司付款
C、因该汇票已经丁公司无条件承兑,故丁公司不可能再以任何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
D、甲公司在签发汇票时可以签注“以收到货物为付款条件”
【答案】A
【解析】A项,票据的抗辩是指票据的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根据抗辩事由和抗辩效力的不同,票据的抗辩可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票据法》第13条第1、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B项,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上的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则在所不问。根据票据的无因性,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则票据债务人甲公司不得以与乙公司之间的原因关系对抗持票人丙公司。C项,《票据法》第91条第2款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因此,在本题中,虽然该汇票已经丁公司无条件承兑,但是丁公司并非不能再以任何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D项,汇票是出票人委托他人进行付款的票据。为增强票据的流通性和付款的确定性,使这种委托关系变得单纯,就不得附条件,如果票据在付款上附有条件的话,则导致票据无效。《票据法》第22条第1款第2项规定,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为汇票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本题中,甲公司出票时记载“以收到货物为付款条件”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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