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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

【浙江省宁海县·司法协理员】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2024-05-04 11:42:53历年真题203 收藏
【浙江省宁海县·司法协理员】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B、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C、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
【浙江省宁海县·司法协理员】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B、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C、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D、任何情况下,甲有上诉权,而乙无上诉权
【答案】A
【解析】A项,《民诉解释》第81条第1款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B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在参加之诉中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在诉讼中享有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表现在:①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②独立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不受其他当事人的制约;③一审判决其承担实体义务的,其对该判决不服时,有权提起上诉;④本诉讼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调解协议如涉及第三人承担义务时,应征求第三人的意见,第三人不同意的,对其不发生效力。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的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依法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主要体现在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即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均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只是后者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受到了一定限制。C项,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行为对本诉讼的当事人发生效力。D项,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一审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其对该判决不服时,有权提起上诉。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