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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

【河北省文安县·司法协理员】甲公司于2020年3月为其生产的酸奶注册了“乐乐”商标,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在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2023年8月,同一地域销售牛奶的乙公司将“乐乐”登记为商号并突出宣传使用,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2024-05-04 11:33:32历年真题231 收藏
【河北省文安县·司法协理员】甲公司于2020年3月为其生产的酸奶注册了“乐乐”商标,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在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2023年8月,同一地域销售牛奶的乙公司将“乐乐”登记为商号并突出宣传使用,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乙公司的行为必须实际造成消费者误认,才侵犯甲公
【河北省文安县·司法协理员】甲公司于2020年3月为其生产的酸奶注册了“乐乐”商标,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在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2023年8月,同一地域销售牛奶的乙公司将“乐乐”登记为商号并突出宣传使用,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乙公司的行为必须实际造成消费者误认,才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
B、即使“乐乐”不属于驰名商标,乙公司的行为也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
C、甲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商号登记
D、乙公司的商号已经合法登记,应受法律保护
【答案】B
【解析】AB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项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可见,如果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即属于侵害他人商标权的行为,并非只有“实际造成消费者误认”或者“他人的注册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才构成侵权。C项,商号登记事宜在我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也只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有权撤销某一商号登记。D项,甲公司的商标与乙公司的商号均已经登记,本应都受到法律保护,但乙公司登记的商号侵害了他人在先的权利(甲公司的商标权),就不应再受到法律的保护。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