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法律业务类】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上诉不加刑”原则,即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时,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关于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的处理,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有( )。
【南方电网·法律业务类】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上诉不加刑”原则,即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时,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关于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的处理,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有( )。A、被告人甲和乙因拐卖妇女、儿童罪(共犯)被人民法院一审
【南方电网·法律业务类】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上诉不加刑”原则,即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时,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关于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的处理,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有( )。
A、被告人甲和乙因拐卖妇女、儿童罪(共犯)被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7年和5年有期徒刑。人民检察院对乙的判决提出抗诉,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分别改判甲和乙为10年与8年有期徒刑
B、被告人丙因犯盗窃罪和抢劫罪被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2年和5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的刑期为6年,判决宣告后,丙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将盗窃罪和抢劫罪的刑期分别改判为3年和4年,决定执行的刑期仍为6年
C、被告人丁因抢夺罪被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判决宣告后,丁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审判处的5年有期徒刑,但将抢夺罪改判为抢劫罪
D、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戊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判决宣告后,戊和自诉人均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撤销了原判的缓刑,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戊有期徒刑2年
【答案】BD
【解析】A项,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B项,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C项,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D项,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故选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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