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法律业务类】庐阳公司系某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集团公司决定庐阳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鉴于庐阳公司已有的债权债务全部发生在集团公司内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南方电网·法律业务类】庐阳公司系某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集团公司决定庐阳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鉴于庐阳公司已有的债权债务全部发生在集团公司内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庐阳公司的分立应当由庐阳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决议B、庐阳公司的分立应当由集团公司作出决议C、庐阳公司的分立只需进行财产分割,无需进
【南方电网·法律业务类】庐阳公司系某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集团公司决定庐阳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鉴于庐阳公司已有的债权债务全部发生在集团公司内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庐阳公司的分立应当由庐阳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决议
B、庐阳公司的分立应当由集团公司作出决议
C、庐阳公司的分立只需进行财产分割,无需进行清算
D、因庐阳公司的债权债务均发生于集团公司内部,故其分立无需通知债权人
【答案】BC
【解析】AB两项,《公司法》第37条第1款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⑧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⑨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⑩修改公司章程;⑪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根据第9项可知,公司分立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不能由董事会决议。《公司法》第61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37条第1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庐阳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系一人公司,其惟一的股东该集团公司有权对其分立作出决议。C项,根据《公司法》第9章、第10章的规定可知,公司合并和分立均不需要清算。D项,《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故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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