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法律业务类】星煌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董事长吴某就星煌公司向坤诚公司的投资之事准备召开董事会。因公司资金比较紧张,且其中一名董事梁某的妻子又在坤诚公司任副董事长,有部分董事对此投资事宜表示异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南方电网·法律业务类】星煌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董事长吴某就星煌公司向坤诚公司的投资之事准备召开董事会。因公司资金比较紧张,且其中一名董事梁某的妻子又在坤诚公司任副董事长,有部分董事对此投资事宜表示异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梁某不应参加董事会表决B、吴某可代梁某在董事会上表决C、若参加董事
【南方电网·法律业务类】星煌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董事长吴某就星煌公司向坤诚公司的投资之事准备召开董事会。因公司资金比较紧张,且其中一名董事梁某的妻子又在坤诚公司任副董事长,有部分董事对此投资事宜表示异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梁某不应参加董事会表决
B、吴某可代梁某在董事会上表决
C、若参加董事会人数不足,则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D、星煌公司不能投资于坤诚公司
【答案】AC
【解析】AB两项,《公司法》第124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法》第216条第4项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本题中,董事梁某的妻子在坤诚公司任副董事长,应当认为董事梁某与坤诚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所以针对星煌公司向坤诚公司的投资之事,梁某需要回避表决,既然梁某需要回避表决,其他人自然不能代理梁某进行表决。C项,根据《公司法》第124条的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D项,根据《公司法》第99条和第37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第108条和第46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据此,星煌公司能否投资于坤诚公司,应当由星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该投资事项是否通过要看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最终决议。故选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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