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

首页 > 历年真题

历年真题

【南方电网·法律业务类】张某和李某共同犯罪,其中张某系未成年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李某又在审判前死亡,其子小李依法继承遗产。现被害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小李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而李某的侄子赵某自愿代为承担。则下列各主体中,可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承担赔偿责任的有( )。

2024-04-15 23:30:57历年真题202 收藏
【南方电网·法律业务类】张某和李某共同犯罪,其中张某系未成年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李某又在审判前死亡,其子小李依法继承遗产。现被害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小李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而李某的侄子赵某自愿代为承担。则下列各主体中,可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承担赔偿责任的有( )。A、张某B、张某的监护人C
【南方电网·法律业务类】张某和李某共同犯罪,其中张某系未成年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李某又在审判前死亡,其子小李依法继承遗产。现被害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小李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而李某的侄子赵某自愿代为承担。则下列各主体中,可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承担赔偿责任的有(     )。
A、张某
B、张某的监护人
C、小李
D、赵某
【答案】ABCD
【解析】ABC三项,《刑诉解释》第143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①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②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③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④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⑤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本案中,张某属于“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张某在刑事上虽然无罪,张某仍需就其民事侵权承担赔偿责任,张某的监护人在张某没有财产或财产不足时,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小李属于“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注意这种赔偿责任的承担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不能因为小李不愿意而免除。D项,根据《刑诉解释》第143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故赵某也可以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故选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