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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招聘考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题库(答案+解析)
1. 公安机关实施下列行政强制措施,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派出所民警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没有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回派出所后以书面方式补充告知
B、乙公安分局民警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未通知当事人,直接邀请见证人到场
C、丙县公安局民警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没有制作现场笔录
D、丁县公安局民警在实施扣押时,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
【答案】D
2.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发生在港航系统的轮船上、港口、码头工作区域内的行政案件由( )公安机关负责管辖。
A、当地
B、交通
C、港航
D、铁路
【答案】C
3.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
A、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当事人
B、一式三份,一份附卷,一份交办案人民警察,一份交当事人
C、一式两份,一份交办案人民警察,一份交当事人
D、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办案人民警察
【答案】A
【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实施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等证据保全措施时,应当会同当事人查点清楚,制作并当场交付证据保全决定书。必要时,应当对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证据进行拍照或者对采取证据保全的过程进行录像。证据保全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扣押、扣留、查封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四)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证据保全决定书应当附清单,载明被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场所、设施、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等,由办案人民警察和当事人签名后,一份交当事人,一份附卷。有见证人的,还应当由见证人签名。当事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证据保全清单上注明。对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录音带、录像带,在扣押时应当予以检查,记明案由、内容以及录取和复制的时间、地点等,并妥为保管。对扣押的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应当封存,保证在不解除封存状态的情况下,无法增加、删除、修改电子数据,并在证据保全清单中记录封存状态。故选A。
4. 某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下列对涉案物品估价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
A、李某刚买的一辆自行车被盗,其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该自行车的发票,公安机关认为据此已能认定被盗物品价值,就没有进行价格鉴证
B、违法嫌疑人赵某对被盗单位出具的失窃报告中只注明物品价值而无原始发票表示异议,公安机关认为被盗单位已出具了证明就没有进行价格鉴证
C、张某盗窃了小卖部的黄箭牌口香糖一盒(10枚装),公安机关认为该物品价值较低且张某对其价格无异议,就没有进行价格鉴证
D、陈某盗窃案中,涉案物品价值难以确定,公安机关进行了价格鉴证
【答案】B
5. 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最长不超过( )。
A、15天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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