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⒋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⒌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
2015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天津农机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14日8:00至5月15日17:00。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专家考评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医院由招聘小组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担付。
(七)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对应聘人员考察。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咨询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市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789531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4: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7895316
2、报名表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