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网

首页 > 招考信息 >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4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4-12-27 18:01:48事业单位40 收藏
  2014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27日讯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

   2014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27日讯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 [2014]3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14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14年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为依据。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

  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12365.ln.cn)公布的“2014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组织与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每天接待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2014年辽宁省质监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及报名期间收取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均不返还,请报名人员做好留存。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负诚信责任,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地点:

  1.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11楼1112房间(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联系人:黄米娜、吕孝丽 联系电话:024-23921159

  2.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1号楼5楼508房间(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9号), 联系人:车轩、徐及 联系电话:024-23893552

  (二)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省质监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以面试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聘任岗位需求匹配性、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业务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聘用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业务考核的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三)体检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报名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须在接到书面申请后安排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四)思想政治考核

  思想政治考核由用人单位通过查阅档案和到其原工作(学习)单位考察等形式进行,对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备案

  1.公示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公示结束后,省质监局汇总公示无疑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备案,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公示有问题的人员,用人单位要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期制度。对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六)递补

  业务考核结束后,因考生体检、思想政治考核、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人员而产生空缺名额,需递补的,经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如因应聘者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在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执行。

  附件:1.2014年下半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xls

 

  2、2014下半年年辽宁省质监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辽宁省质量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