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眼科医院、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招聘公告
上海市眼科医院、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眼科医院、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隶属于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目前为上海市唯一一家集眼病预防、治疗为一体的市级专科医院。医院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防带治,以治促防”作为办院原则,确保公益化的办医方向。医院建有上海市三级防盲治盲网络体系,承担上海市的眼病预防工作,同时以防盲及相关眼科疾病控制为重点,以老人和青少年为主要对象,目标为建成集预防、诊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国内一流的眼病防治机构之一。2012年6月经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批准,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与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签署委托管理协议。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防治科科员
二. 职数: 1名
三. 具体工作:
1. 儿童及老年人眼病预防控制
2.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防控工作
3. 监测及数据整理分析
4. 承担部分眼病防治项目工作
四.岗位要求
1. 硕士及以上学位;
2. 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少儿卫生等公共卫生专业或眼病相关专业;
3. 有较好的文字总结报告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及基础卫生统计软件;
4. 具有较好组织协调、沟通交流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 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 招聘办法
1. 报名
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人事科。(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月30日
2. 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与资格审查,确定面试、笔试名单。并经笔试、面试后,确定拟录用人员。
3.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属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请应聘者尽快将个人简历、近照、相关证书及能力证明复印件及其他材料寄至以下地址: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人事科
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380号 邮编:200040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62674070
电子信箱:syfr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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