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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市考试院招聘常设岗位公告

2014-12-27 17:57:23事业单位170 收藏
  2014年深圳市考试院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27日讯因工作需要,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深圳市考试院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4名(管理岗位和专业

   2014年深圳市考试院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27日讯因工作需要,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深圳市考试院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4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各2名),具体见《深圳市考试院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招聘范围

  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其中《岗位表》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仅限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表》未作身份限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2.学历要求:

  本次招聘要求报考者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不接受非全日制学历的人员报考。岗位仅作最低学历要求。

  留学归国人员可参照国内学制及专业内容报考。

  3.所学专业要求:

  (1)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其中专业要求明确了专业代码的,必须是代码对应专业的人员才能报考。具体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4.年龄要求:

  本次招聘要求报考者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出生日期须为1983年12月31日之后。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12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二、报名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周一)10:00至2015年1月6日(周二 )17:00。

  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

  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在2015年1月9日9:00至2015年1月10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能及时接听,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由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类别见《岗位表》。其中考“一般类”的主要考核报考者的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计算机类”的主要考核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笔试资料:2014年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二)笔试时间。

  安排在2015年1月11日(周日)上午,一般类考试时间:9:00—10:30,计算机类考试时间:9:00-11:00;

  (三)笔试地点。

  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2015年1月13日(周二)10:00前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5年1月14日(周三)14:30开始。

  (二)地点: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人选的确定及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根据笔试成绩统一划定合格线,并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列为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组织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要求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2015年1月14日下午14: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可能的递补,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初审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报考者为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毕业生推荐表、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