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医院招聘简章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医院、锡林郭勒盟蒙医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66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为确保2014年度锡盟医院、锡盟蒙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2名,其中:锡盟医院57名、锡盟蒙医医院65名(详见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取得相应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后出生);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项岗位,要求报考者必须是截止报名时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3.锡盟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校在读高校学生;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由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负责,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登陆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网址:www.xm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5日。
2.报考者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报考者务必仔细查看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审核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6日。
2.资格审核工作由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办公室在报考者报名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照片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含减免费用人员),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
2.报名费及考务费参照考试标准执行。报名与笔试考务费每人7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7日,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费。2013年、2014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到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一楼大厅人事考试部专区)进行减免费用资格审核确认。交表截止时间:2015年1月6日。符合减免条件的毕业生,由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通过网上银行于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应考人员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考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享受减免报考费用政策。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携家庭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者携家庭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及低保证原件以及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到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一楼大厅人事考试部专区)进行审核确认。截止时间:2015年1月6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务必于:2015年1月9日至1月10日24:00前,登陆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时间:2015年1月11日。(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公告为准)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招聘名额。若工作急需的岗位因比例情况不能开考,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招聘符合资格条件的六项服务基层人员专项岗位,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调整到非专项岗位。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蒙医、蒙药岗位提供蒙文试卷,其他岗位提供汉文试卷。答题必须使用一种语言文字。
3.地点及应携带的相关证件,详见准考证。(招聘考试只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设置一个考点)。
4.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试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1:2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相同超过1∶2比例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上公布。
3.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