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简阳市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公告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阳市卫生局
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医改办《关于印发<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21号)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30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简阳市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四川公务员考试网(http:///sichuan/)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公开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5名,具体职位详见《简阳市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职位表》(附件1)。
二、考核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 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 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 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具有2年及以上临床医疗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简阳市卫生局(东城新区市政府办公大楼二楼224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简阳市公开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2)二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招聘要求的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核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核、考察和体检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对报名者进行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医学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职位名额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工作由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简阳市卫生局进行,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所有职位的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由参检人员向医院交纳。复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资阳人才网(http://www.zyrc168.com)、简阳市人才网(http://www.jysrc369.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管理与待遇
(一)人员管理
特岗全科医生系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特岗聘用人员,与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聘用期限四年。聘用特岗期间,派驻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由县级有关部门统一安排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常设岗位。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相应岗位有空缺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用到乡镇卫生院领导岗位,也可以聘用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党团关系转至派驻乡镇卫生院,派驻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乡镇卫生院负责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报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对特岗全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二)保障政策
1. 薪酬待遇。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有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
2. 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要求,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3. 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