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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乐山市沙湾区卫生系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4-12-25 21:45:00事业单位74 收藏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2014年下半年卫生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乐山市沙湾区2014年下半年卫生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2014年下半年卫生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乐山市沙湾区2014年下半年卫生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于2014年12月24日结束,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集合时间: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上午8:00

  集合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卫生局办公室(地址:德胜大道95号,区政府大院底楼)。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和《》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四、体检的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个人彩色标准照1张(1寸)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手写并签名的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

  乐山市沙湾区卫生局:0833-3441372;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

  乐山市沙湾区2014年下半年卫生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