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长兴县教育局招聘50名教师公告
浙江省长兴县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50名中学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县教师需求实际,经长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决定2015年公开招聘50名中学教师。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招聘条件
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乐于奉献;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推迟见习期考核时间至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次月,最长不超过两年,两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身体健康;长兴生源或长兴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日期2015年1月5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5日以后出生)。
2012年时年龄未超过40周岁(1972年4月25日之后出生)2007年教育局招聘的在岗编外农村教师。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2.招聘对象
中学文化课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历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学历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不能申报);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3)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学历达到本科及以上的2007年教育局招聘的在岗编外农村教师。
中职专业课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1.中学文化课教师35人(高中15名、初中20名)
中学语文8人(其中高中3名)、中学数学6人(其中高中1人)、中学英语4人(其中高中1人)、中学体育2人(其中高中1人)、中学信息技术2人(其中高中1人)、高中政治3人,高中地理1人、高中物理1人、高中化学1人、高中生物1人、高中音乐1人、初中社政4人、初中科学1人。
2.中职专业课教师15人
烹饪1人(中式烹饪、烹饪工艺与营养、烹饪与营养教育)、建筑1人(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教育、建筑工程、工程管理)、电子电气2人(电气技术教育、电气工程与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应用电子技术教育)、汽车运用与维修2人(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汽车服务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服装1人(服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平面设计1人(艺术设计)、电子商务2人(电子商务)、机械制造1人(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同时具有普车或数控车职业技能等级技师或以上)、数控装调与维修1人(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同时具有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高级工或以上)、财务会计1人(财务会计教育)、计算机1人[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同时具有局域网管理高级网络管理员或因特网应用(ASP)高级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金融1人(金融学)。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5年1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长兴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2.报名时应出具的材料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5年长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学校学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015年长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审核
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基础上,组织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4.其他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2015年长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按招考学科报名,报名学科与所学专业要求一致,每人限报1门学科。一经报名不能更改。报名中如出现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四、考试
1.考试形式
分为理论测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理论测试占40%,技能测试占60%。
2.理论测试
采用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限时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基本知识、学科教学相关知识、学科课程知识与教学理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书面通知发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3.技能测试
按指定内容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并接受面试。部分学科还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音乐学科:钢琴即兴弹唱、听音乐即兴舞蹈;体育学科:体育基本技能;信息技术学科:电脑硬件维护、课件制作;中职专业课测试相关专业技能)。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面试各占20%、60%、20%(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及中职专业课的备课、上微型课、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20%、40%、20%、20%)。
对照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先;技能测试相同时,按上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上微型课成绩相同时,按备课成绩高者为先。如需递补,也按此方法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如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从参加技能测试的对象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六、考核和录用
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兴教育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学校。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如未能按时(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被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按程序与聘用学校签定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历届毕业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