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东南州岑巩县农村交警中队/公安应急处突大队招聘公告
2014年黔东南州岑巩县招聘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中队/公安应急处突大队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黔东南党办发(2013)20号、黔东南党办发(2013)74号、黔东南政法(2013)13号和黔东南政法发[2013]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岑府常议(2013)8号文件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农村片区交通协警、1名公安应急处突大队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http:///guizhou/)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其他招聘条件 | 备注 |
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中队 | A | 3 | 不限 | 限退伍军人报考 | |
B | 3 | 高中、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不限) | |||
C | 1 | 高中、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不限) | 限女性报考 | ||
公安应急处突大队 | D | 1 | 高中、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不限) | 限男性报考 |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对应交通协警、公安应急处突大队在职劳动合同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5年1月5日以前系岑巩县户籍或生源的高中、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5年1月5日以前系岑巩县户籍的城乡退伍军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组织纪律性强;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1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
3、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人员;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受党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4、有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由岑巩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岑巩县公务群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月 5日 —— 1月 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岑巩县党政办公楼二楼)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岑巩县2015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退伍证书原件(或县民政局、县人武部出具的退伍证明)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享受笔试加分因素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报名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由岑巩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户籍、年龄、学历和报考证件等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名后经复审,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程序。
五、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百分制,考试科目为《与交通法规知识》。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由岑巩县“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cg.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为选拔城乡居民中的优秀人员,在百分制笔试成绩中,对曾获县团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每次加3分,对持有机动车驾驶C照及以上的加2分,上述两项实行累计加分。
(二)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同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时间由“招聘办”工作人员提前通知考生,体能测试方式为立定跳远、1000米(女性为800米)、100米跑步和引体向上(女性为仰卧起坐),具体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公政治(2010)44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