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龙口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2014年龙口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2014年龙口市卫生系统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5名(其中市人民医院18人,市中医医院5人,市第二人民医院2人)。山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shando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服从医院安排。
(五)2014年、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须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放宽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2015年全日制国家统招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往届具有全日制国家统招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研究生学历、硕士或博士学位认证材料的海外留学人员,可以报考。
(七)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和公务员招考回避等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参加报考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均须于2015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参加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具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招聘形式
此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报考单位分配到龙口市人民医院、龙口市第二人民医院和龙口市中医医院相关科室,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数达不到2倍比例的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放宽报名比例。
三、报名
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记载的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确定不了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资格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填写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2、报名及考务查询网址:
http://www.lkrc.gov.cn/(龙口人事人才网)。
如该网站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转,请登录备用网站:
http://www.lkws.gov.cn/(龙口卫生网)。
3、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8:30-1月7日17:00;
审核时间:2015年1月5日13:30-1月8日12:00;
4、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0×160像素、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且填报时间自动更新为最后一次登录时间。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招聘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报名初审,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相应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信息48小时未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月7日17:00前工作时间内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1月7日17:00 自动关闭。
(3)现场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须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请登录龙口人事人才网查询)到龙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东莱街道港城大道320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院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研究生阶段专业研究方向证明(证明信式样附后),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 面试
面试根据专业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相结合的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