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永州道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2014年永州道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24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道县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广泛选拔优秀人才,推动道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发[2012]7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纪律意见》(永发[2012]23号)等文件精神,经我县研究并报请市人社局批准,2014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职位及人数
计划引进30人,其中:教育系统10人,卫生10人,其他县直单位10人。详情请咨询道县县委组织部或道县人社局,职位及岗位任职条件见附表1:《道县2014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职位表》。
二、引进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其它:(1)“211”、“985”学校全日制本科的毕业生,年龄35岁及以下;(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年龄40岁及以下;(3)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之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已属于我县在职在编人员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7、其他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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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按制定和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到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道县人社局道州北路办公楼二楼(琅东大酒店对面)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本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道县2014年事业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表2)。
4、报名要求及开考条件。免报名费,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引进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引进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引进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3天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5、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与本次引进有关的所有资格。
6、领取准考证。2015年1月16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县人社局(潇水南路办公楼三楼)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1月18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
2、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在县人社局网站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引进职位与入围面试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对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开考的职位,可按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但其笔试成绩要达到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达不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引进计划。
2、评分标准。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3、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公告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
4、面试成绩公布:成绩当场宣布。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笔试、面试折合后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实行等额体检。
2、体检方式和标准: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实行异地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按实际开支收取,由考生个人自负。
4、其它事项: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由县委组织、县人社局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人选对象。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体检名单公布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县政府网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并实名举报的,由组织、人社、纪委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再行审定。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l 2个月, 试用期满后,进行转正考察,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聘用管理:正式聘用人员一经录用,须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