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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市栖霞区招聘新教师公告

2014-12-22 18:25:40事业单位230 收藏
  2015年南京市栖霞区招聘新教师公告  根据栖霞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1)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栖霞教育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qxjy.com)。首批与第二批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将分别于2015年3月上旬和3月中旬在栖霞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是否参加面试须于面试前进行确认。

  (2)面试形式和办法:面试采取说课、基本功、基本素养(分别占50%、30%、20%)考核的形式。面试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50分。(3项面试成绩中,若有1项成绩未达合格线,视作面试不合格。)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

  (4)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需求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标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和栖霞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qxjy.com)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栖霞区教育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人员签订协议时须已取得任教学段相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聘用的新教师,由栖霞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相关学校(幼儿园)后,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签订试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咨询

  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

  五、招聘监督

  栖霞区教育局监察室: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 85328819

  本次招聘由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栖霞区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报名表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