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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垣曲县2014年公开招聘12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4-12-10 18:55:35事业单位194 收藏
  为了充实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解决一线人才紧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山西省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

  本公告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二)

  根据《垣曲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公开招聘教师52名。

  一、招聘计划

  初中教师22人

  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2人、生物2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1人、体育2人、美术3人、音乐1人、信息技术1人。

  幼儿教师30人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

  ①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好。

  ②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户籍要求

  户籍不限;

  3、年龄要求

  报考初中教师以及幼儿教师的年龄要求为30岁以下(1983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资格条件要求

  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与专业相对应学科的一个岗位,或与教师资格证相一致的一个岗位,不能跨学科应聘岗位,不能应聘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岗位。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应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音乐、舞蹈、美术专业的毕业生,可报考)。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②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未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③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④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考试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如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总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体检、考察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加笔试一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4年12月5日起,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垣曲电视台和县委、县政府门口等处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

  2、报名地点: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者持报到证、毕业证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证明)、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张,并据实填写《垣曲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5、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报市人社局同意后,顺延报名时间,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公告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考试范围:“报什么,考什么”,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中等幼儿师范学校课程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县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讲课采取现场抽取课题,在限定的时间和地点独立完成备课,写出一份详细的教案或学案,并向评委展示一节完整的课。

  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分要达到70分。

  面试成绩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个人总成绩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所空名额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确定拟聘人员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所有聘用人员按计划列入垣曲县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鉴证,确立人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