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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津县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简章

2014-12-10 17:13:20事业单位154 收藏
  2014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专业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专业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按照《德州市事业单

  2014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专业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专业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按照《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人[2006]35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德人社[2014]2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4年宁津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卫生类专业人员(具体职位见附件)。(http:///shando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 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3年12月9日至1996年12月9日期间出生),具备相应执业医师证(不含助理)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81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四) 报考A类专业技术职位的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报考B类专业技术职位的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宁津县常住户口(2014年12月9日前取得)。学历以2014年12月9日前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为准。父母双方或夫妻一方户籍在宁津的县外人员也可报名应聘。

  (五)招聘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职位要求。

  (六)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12月9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规定职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受“记过”以上处分而未过处理期限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未过处理期限;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http://www.njrsrc.gov.cn(宁津人事人才网)下载填写《2014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附件3);

  2、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到县人社局驻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学历审查(县文化艺术中心东侧一楼,电话:0534-5239117);

  3、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报名

  (中心大街邮政局东20米,电话:0534-5216725);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报到证、④二代身份证、⑤户口本(含索引页及本人页)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须2014年12月9日前取得),以及学历审查结果、《2014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6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01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须在2014年12月9日之前取得。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和现场认定手续,报名资格和报考职位一经确认,不能更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宁津生源或在宁津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实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职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审查时除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人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项目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急需职位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报考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职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12月17日。

  医学基础测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考录工作全过程。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