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招聘常设岗位公告
2014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8日讯因工作需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毕业,符合本方案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方案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要求:
面向社会,不限身份,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2.对招聘范围的要求: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3.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2)所有岗位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根据《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报考年龄按周岁计算,如要求最高年龄为30岁的岗位,报考者出生日期应为1983年12月31日之后。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8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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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周一) 10:00至2014年12月19日(周五)17:00。
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2014年12月25日14:00至2014年12月26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为计算机类考试,主要考核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4年12月27日(周六)上午,时间:9:00—11:00。
(三)笔试地点。
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2014年12月28日(周日)10:00前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4年12月28日(周日)14:3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初审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根据笔试成绩统一划定合格线,并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2014年12月28日下午14:00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资格初审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要求,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与报考岗位相关年限工作经历证明。
(2)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