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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遵义市务川自治县公安局招考聘用特巡警队员简章

2014-12-05 15:33:53事业单位142 收藏
  2014年遵义市务川自治县公安局招考聘用特巡警队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特巡警队伍建设,夯实壮大我县反恐、防暴和治安巡逻防控力量,全面提高公安机关处

  2014年遵义市务川自治县公安局招考聘用特巡警队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特巡警队伍建设,夯实壮大我县反恐、防暴和治安巡逻防控力量,全面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突发事件和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安特巡警队员,以进一步缓解全县公安机关警力的严重不足。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性质。

  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25名,临时协勤,聘用劳动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三、对象条件。

  1、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士兵不限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以后、1996年12月31以前出生。身高在1.65米以上,双侧单眼裸眼视力4.8以上。

  2、熟悉计算机操作、懂维吾尔族、藏族语言、持有B照以上机动车驾照、会做警犬或宣传工作等专业人员优先。

  3、本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吸毒史。家庭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史;

  4、热爱公安特巡警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吃苦耐劳,英勇无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生;

  (2)现已为接警员、交通协勤、看守所协勤和乡镇巡防队员、综治消防交通协管员的;

  (3)本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5)本人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本人曾被开除公职的;

  (7)本人曾有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8)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不符合报考对象和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五、招聘程序。

  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期考核、正式聘用等工作环节。

  (一)发布招考公告。

  2014年12月6日前,将招生简章挂于县人民政府网、县公安局主页,同时在县城公示栏和各乡镇张贴。

  (二)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10日至15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2、报名地点:务川自治县公安局一楼门卫室。

  3、报名方式:原则上采取考生本人亲自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或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常住户籍地辖区计生部门出具);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常住户籍地辖区派出所出具);

  (5)近期免冠小二寸照5张;

  (6)报名时交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1、时间:12月16日。

  2、人员组成:由招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知其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及时通知本人,退还报名费及其所交资料。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共两项, 即体能测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

  1、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行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① 体能测试由领导小组临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体能测

  试组,在测试地点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当场进行。测试时只计算完成时间、距离、个(次)数,测试结束后再由招考办工作人员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计算出测试成绩。在开展跑步、立定跳远测试时,对3次违规的,取消测试资格;在开展俯卧撑测试时,未按标准完成测试动作的,不计算次数。测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当场向在场的监督人员提出,事后举报或提出异议,一律不予受理。

  ②测试共4项,分别是100米短跑、1000米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总分100分,每项均占25%。

  ③参加体能测试人数与招聘数高于2:1时,按2:1比例从高到低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参加体能测试人数与招聘数低于2:1时,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面试规则参照进行,具体事项在考前予以宣布。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按准考证号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通知体检时间。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体能测试成绩较好、年龄较小考生进入体检。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医院由领导小组临时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和招考简章规定的五官要求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人员及时告知其不合格项目。体检一次性进行,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复查,认定为不合格。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人员(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体能测试成绩较好、年龄较小考生进入体检)。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根据招聘职数,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主要审查考核对象遵纪守法、政治、现实表现情况,开展吸毒史、家庭病史调查,同时对报名资格再次进行复审,写出政审报告。政审不合格者,依次按总成绩较高、体能测试成绩较好、年龄较小考生进入政审。

  (七)拟聘用公示和试用期考核。

  政审完毕后,实名制对考生政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政审合格人员将作为拟聘用人员参加为期1个月的试用考核,考核合格的,试用期享受基本工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享受工资报酬(不参加试用期考核或考核期限未满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