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衡阳市林业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我局所属事业单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市林业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具备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
岗 位 | 计 划 | 资 格 要 求 | 备 注 | ||
最低学历要求 | 最高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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